近日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拟于2008年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手机漫游费听证会。鉴于当前手机漫游费过高的现状,对此次听证会广大手机用户抱以极大期望。那么,能否通过此次听证会让运营商大幅度降低或者取消漫游费呢?有专家指出,听证会召开之前,应该提前公布手机漫游费的运营成本调查结果,而这个成本调查,不应仅仅是运营商的一家之言,应该由消费者、相关专家共同参与。只有在公开、准确的运营成本基础上,听证会才能作出科学的决断。然而,手机漫游费的成本究竟几何,运营商是否会接受业界宣称的“零成本”说法,尚不可而知。事实上,不仅是手机漫游费,还有宽带上网费,固话月租费等多种电信业务的经营成本,公众都是毫不知情,但想必几家运营商对此清楚无比。那电信成本为何又迟迟未能公开?
其实用户之所以会对手机漫游费过高置疑不断,一方面是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根本就没有漫游费的说法,另一方面则是知晓了手机漫游并无成本这一消息。要不是电信专家披露根本几乎不需要成本的话(运营商也没有明确否认),广大消费者至今怕还被运营商蒙在鼓里老老实实地交纳数额不菲的相关费用。从这一点来说,运营商这种做法不仅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更严重违反了市场经济所提倡的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分析人士指出,不仅是电信运营商,在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的其它企业,也往往对消费者隐瞒事实而谋取暴利(例如当初银行收取ATM跨行查询费)。因此,对于本身带有公用事业性质的企业,如银行、电力、燃气、电信等企业,如何防止其谋求暴利,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值得深思。而最终要靠社会和政府的力量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核算其经营成本。只有知晓真实的成本,才能判断这些从事基础公用产品(服务)经营的企业是否确实危害了公众利益。
作为企业,经营成本肯定是可以量化的。那么,电信成本能否公开呢?媒体曾经披露过信息产业部某官员的说法,“电信成本不是不能公开,是得不到多方的认可”。这很容易理解,如果是运营商自行公布其成本,老百姓一看恐怕会认为算高了,明显是在弄虚作假。而要是第三方给出的数据,运营商肯定不会认可。不过,也许电信运营成本的计算本来就有些复杂。以普遍认为偏高的北京地区的ADSL上网费为例,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室主任王学庆指出,北京跟相对落后一点的地区宽带建网成本到底谁低谁高,这个确实很难确定。因为北京在铺设宽带网络的时候,成本就应该要比小城市高,但是网络铺下去以后用的人多,容易形成规模效益,用户成本可能是又低。事实上,不管方法如何,成本都是可以计算的,只是运营商往往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根本不会简单地以成本再加一定利润的方式作为业务资费的标准。
据电信专家分析,我国电信企业的利润高于20%,但在电信业十分发达的美国,利润不到1%。分析人士指出,我国高额电信资费带来的高额利润与垄断暴利,已造成了对社会福利的剥夺。因此,对于本身带有公用事业性质的企业而言,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管理的力度,在对其经营成本科学评估的基础之上,根据成本制定标准,限定相关企业的利润率上限,以此来避免这些企业以垄断损害公众利益。当然,要做到这一步在目前还有很大的难度,毕竟垄断企业的不合理的成本实在太多,无论哪家企业都没有自曝其短的勇气。但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这一问题最终能够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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