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最后几块“难啃的骨头”之一——电信业也被拿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月30日宣布,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并于6月1日起执行。
与此同时,三大运营商在发布“营改增”公告时都指出,预计在短期内,“营改增”将对公司经营利润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有电信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目前正在根据“营改增”调整营销模式。
作为当前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已经推进到电信行业,现在只剩下金融和建筑等少数行业了。5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求是》撰文提出了“营改增”五部曲,明确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
运营商:对利润造成负面影响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在提交的预算草案报告中曾提出,2014年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全国范围内实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抓紧研究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的政策,力争今年4月1日实施。
针对“营改增”的具体实施时间比预期要晚两个月,有分析称,电信业“营改增”的阻力主要来自于三大电信运营商,一旦电信业“营改增”实施,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收入和利润有可能大幅下滑,营销方式也面临巨大变革。
根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改革实施后,营业税制中的邮电通信业税目将相应停止执行。
按财政部解释,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增值电信服务,是指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三大电信营运商公告称,“营改增”将对公司经营利润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主要原因是增值税具有“税费与价格分离”的特点,“营改增”后公司营运收入将相应减少;同时,部分支出项目不能够获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例如折旧摊销及人工成本等),这就造成了“营改增”带来的成本下调幅度将低于当期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
对中国电信影响最大?
此前,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报告显示,电信业实施“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的价税分离会导致营业收入下降。经测算,不能通过提价等方式实现税负转嫁,运营商现有收入约10%的部分转变为销项税,直接导致收入指标下降。
中国移动集团按11%的税率进行测算,预计“营改增”将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减少超过9%。该报告还显示,当增值税有效税率在6%~11%时,三大运营商的税前利润影响差异较大,对中国电信的影响最大。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3%的营业税是按销售额来计,不管是基础还是增值部分,现在按增值税11%和6%的税率,主要看进项方面有多大的扣除,不能完全看税率的变化,而要看企业的实际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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