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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垃圾短信何妨试试价格杠杆
2008年3月31日 13:56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谭炎明

    【笔者系通信世界网今日评论专栏作者】

    所谓“垃圾短信”是指移动用户在不知情且不情愿的情况下接收到的短信息,特别是近些年来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垃圾短信”无孔不入,成为了一个严重影响人们生活的社会问题。今年的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分众无线作为国内最大的“垃圾短信”制造源被曝光,同时与此相关联的公众隐私问题也使得“垃圾短信”成为近期最大的热点,被社会各界所关注,尤其是前不久两会过后新成立的工业与信息化部更是拿治理“垃圾短信”开刀,而各移动运营商更是马上做出了“每小时不得发送超过100条短信”的技术性限制,一时间仿佛给“垃圾短信”布下天罗地网,它这次似乎已经是在劫难逃了。

    然而“垃圾短信”真的会就此终结吗?我看未必,且不说运营商的这种貌似釜底抽薪的简单粗放的技术手段会给正常使用的用户带来麻烦而导致大量投诉,单说其所谓的技术性简直就是不堪一击,一个简单“一卡多号”以及号码循环使用程序就可以将这种技术封锁消除于无形。正所谓“打蛇打七寸”,如果没有找准“垃圾短信”的命门所在,一阵风似的运动式的治理不仅不会使“垃圾短信”有所收敛,反而会锻炼出其更加优异的免疫性,使得治理的难度加大。

    那么“垃圾短信”的命门究竟何在呢?怎样的手段可以更好地更大限度的解决“垃圾短信”所带来的严重问题呢?我认为,既然“垃圾短信”既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那么我们就可以以市场的手段来治理,通过价格杠杆的使用,使“垃圾短信”的盈利空间消于无形,如此一来,缺少了经济利益的刺激和驱动,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勾当也必将没有存在的意义。

    众所周知,“垃圾短信”中的内容绝大部分都是发布的商业广告,其产生和传播都是商业利益在作祟。“垃圾短信”的制造者也就是所谓的广告发布商通过向移动用户发送商业广告短信获利,而广告主则向发布商支付广告发布费用,正如广告发布商所宣称的那样,由于短信目标受众相对精准可控,因此传播效果相比大众传媒会更好,由此也使得更多的广告主们趋之若鹜,这其中甚至不乏世界级的大型企业。我们且不探讨手机短信广告的真实传播效果,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广告发布商在使用运营商的通道发送“垃圾短信”时,无论发送多少条都是必须向运营商交纳通道费用x元/条,而广告主向广告发布商支付的广告费用同样也是按照发送的短信量支付y元/条,显然这其中存在一个差价y-x,而近几年一发不可收拾的“垃圾短信”说到底也就是由这小小的y-x造成的。

    在“垃圾短信”的生产流程中,运营商起到的是通道提供商的作用,而通道使用费也正是由运营商所决定。据调查,现在群发公司面向广告主的报价基本上是在0.01-0.05元/条之间,根据前面的分析,“垃圾短信”的制造者们之所以能有动力不断地向社会发布者数以万计的短信,这充分说明y-x之间的差价还存在较大的空间。我们都知道,运营商面向大众用户的短信使用价格基本是在0.1-0.15元/条,即便是以短信价格低著称的中国移动动感地带品牌的短信价格平均也是在0.08元/条,按照这样的通道使用价格来发布广告,我想是没有广告发布商愿意来做的,因为发得越多,他赔得越多,显然只是在给移动运营商创造收入而已。

    于是,我们找到了“垃圾短信”的根源,运营商提供的超低价格的短信通道使用费率使得所谓的广告发布商从中有利可图,在利益的驱使下,“垃圾短信”的规模自然也就迎风而长了。

    其实治理“垃圾短信”的办法看起来很简单,只需要运营商提高短信通道使用费率(即便只调高到正常的大众用户使用价格如0.08元/条,而广告商能支付的价格在成本的限制下不可能水涨船高),使前文中提到的y-x为零甚至为负,缺少了利益的驱动,海量的“垃圾短信”显然将瞬间灰飞烟灭。

    总的来说,“垃圾短信”是商业利益驱动下的产物,若真的要下决心治理,只需通过价格杠杆手段提升“垃圾短信”的制造成本,使这种不道德的利益消于无形,而在缺乏利益驱动的情况下,那些所谓隐私信息的使用也就没有太多的意义了,一切都迎刃而解!

    (以上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仅限于合作媒体,转载请注明来源“通信世界网”及作者“谭炎明”)

编 辑: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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