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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加强车载楼宇视听载体管理
2007年12月17日 10:20    比特网    评论()    
作 者:于艺婉

    “很显然,广电总局在加大面向流动人群的视听载体管理。”一位业内分析人士说,而这也很有可能是广电总局在扩大他们的‘势力’范围。

    12月17日消息,近日,广电总局向各地方广播影视局发出了一项名为《广电总局关于加强车载、楼宇等公共视听载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必须经过依法审批。

 

    该《通知》认为通过公共视听载体播放新闻、资讯及娱乐等各类视听节目,为广大流动人群提供及时快捷的信息和娱乐服务,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视听节目播出形态,具备了与传统广播电视相同的媒体属性。

    所以,凡通过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及其他信息网络在车载、楼宇、机场、车站、商场(商铺)、银行、医院及户外公共载体播放视听节目的,均应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228号令)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报广电总局批准。并明确规定不得利用广告载体擅自播放视听节目。

    “很显然,广电总局在加大面向流动人群的视听载体管理。”一位业内分析人士说,“而这也很有可能是广电总局在扩大他们的‘势力’范围,将车载、楼宇等视听载体也划定在移动多媒体广播范畴之内。”

    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是广电总局于2006年10月颁布的行业标准,在今年的CCBN主题演讲中,广电总局张海涛副局长指出“移动多媒体技术将首先为我国的流动人群和交通工具服务”。

    今年8月,CMMB进行了试验网一期招标,而近期又有消息称CMMB二期网络招标也将开始,规模从原来的8座奥运城市扩大为37座,同时采购金额也有望从一期的百万元级别上升到亿元左右。

    “可以说,CMMB在产业链逐步完善的同时也在试验网建设上得到了更多的认可。”一位CMMB人士说,“现在CMMB的商用芯片已经完全能够满足2008年计划需求的量产规模,并且支持CMMB的终端厂商也已有四五十家,其中,不乏诸如摩托罗拉这样的国际厂商。所以,广电总局扩大移动多媒体广播的适用范畴也是源于对产业的自信。”

    一席话几乎肯定了《通知》与CMMB的关系,同时也暗示了广电总局正在积极推进CMMB成为手机电视的事实标准。

    其实,就在本月中旬,科技部的网站上公布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研究开发与规模技术试验》课题申报指南。在项目研究内容中指出该项目旨在研究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多媒体广播关键技术和设备,并在全国多个城市进行试验。

    该指南说明了项目年限为2008年至2010年,同时,也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说明:本项目经费预算40000万元,其中拟安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8000万元,其余经费由承担部门、地方和单位配套解决。

    目前,清华的DMB-T/H、新岸线的TMMB、中标协通信广播标准化委员会的CDMB以及广电总局的CMMB都是手机电视国标的竞争者,但国标委的遴选却因种种原因搁浅。“从规模化进程来看,目前CMMB走得比较靠前。”上述业内分析人士说。

编 辑: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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