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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广告传媒不得擅播新闻
2007年12月12日 07:24    新浪科技    评论()    
作 者:京华时报 朱雅清

    广电总局近日发出通知,采用人工更换硬盘(CF卡、DVD)方式,在公共交通工具、楼宇内及户外设置的广告发布平台,只限于播放广告内容,不得播放新闻和其他各类视听节目。此外,通过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必须经过依法审批。

编 辑: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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