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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服务与自由选择
http://www.cww.net.cn   2010年9月17日 12:58    通信世界网    
作 者:谢剑超

移动互联网与物联网的发展将带给我们越来越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但作为消费者,我们选择的自由越来越少了。服务多了,选择却少了?是可选择的提供者少了。

随着产业的整合,产业链开始逐步的融合,运营商的角色也开始逐步的改变,由单一的通信服务提供商逐渐转化为覆盖面广的服务提供商,这一改变预示着“聚合服务”的时代到来了。中国移动在其物联网的未来规划中,将自己定义为“聚合服务”的提供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是因为大部分的信息服务必须经过中国移动才能到消费者手中。其他两家运营商也有类似的计划。

移动所谓的“聚合服务”即是我们所熟知的捆绑服务。这是个什么样的捆绑呢?首先是手机、固话和宽带的捆绑;然后是互联网信息内容的捆绑,包括应用、音乐、视频、动漫等;接着是物联网应用的捆绑,包括购物、公交、身份识别等。

捆绑,能为消费者提供前所未有的方便,并且相对单一产品组合的高价来说能提供较低廉的价格。捆绑基本能满足消费者的方便、廉价的服务要求。但是,被捆绑的某些产品未必是市场上最好的产品,消费者接受捆绑,同时就要接受较劣质的产品。从运营商的角度来看,他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一套完整的服务,肯定希望消费者能够接受这一整套的服务,而不是单一的产品。而消费者使用的服务越多就越难离开运营商,运营商的维系成本也相应的降低。总的来说,捆绑对于运营商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

虽然运营商并没有强制消费者使用其捆绑的产品,但消费者往往会不知不觉间“被捆绑”。这样的捆绑可行吗?运营商乐于将其所有的产品捆绑打包给消费者,但理智的消费者到底愿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礼包呢?作为消费者该如何选择呢?消费者既是理性的客体也是有个性的主体,作为一个理性的客体肯定会选择较为方便和廉价的捆绑服务;而作为一个有个性的主体可能会选择自己喜欢且优质的单一产品的组合。

捆绑是必然,运营商绝不会后退。怎么做到捆绑中带点自由,既满足第一种消费者需要,同时也能够满足第二种消费者需要呢?运营商应提供尽可能多的选择给消费者。首先,提供更多个性化的产品,尽可能满足各种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其次,提供更多可自由搭配产品的捆绑套餐,让消费感觉自身在选择产品组合而不是“被捆绑”;第三,提供与竞争对手尽可能类似且具有一定优势的产品,让消费者满足于自身的选择而不选择竞争对手的产品。(作者供职于赛立信竞争情报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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