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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北京邮电大学高级工程师法学博士赵荔
2008年9月26日 11:09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从政府监督这一块,政府部门在环境中处于核心地位,它应承担以下三方面的主要职责,而不同的职责需要由不同的部门完成,各司其职、共同监督。

    还有正确引导舆论媒体。最近的新闻报道也在讲,包括几个公务员被免职,被开除公职等等,都是由媒体来引起的。所以媒体的作用不可忽视。那么媒体在环境的扮演角色当中,扮演非常大的一个角色。那么运营商和政府,应该依附于媒体做一个正确客观的报道,特别是环保、环境辐射这一块。

    那么媒体包括平面媒体、电台媒体,电视媒体,网络、手机等等。要做一个正确的引导,也是从法律道德上有一个保障。

    第四个建议,运营商应该积极应对这种情况。首先应该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努力得到他们的支持。就是加深政府将基站列为公共建设设施,加强政府对这个方面的理解,尽快出台一些相关政策。

    第二要做一些宣传,消除居民的疑虑,对第三方增加公信力。还有发现媒体不实的报道,尽快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采取非租金适当补偿方式。比如一些优惠的购机卡,或者一些金额的话费补偿等等。

    第三科学合理的配置资源,尽量减少基站在小区的建设。要考虑居民环境健康因素。

    解决移动基站建址难的问题,现在世界上各个国家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出台一些关于基站资源共享的规定,来解决这些问题。关于基站的资源共享,技术方面的专家也一直谈,资源共享包括建筑的机房,包括电力的供应设施,电池、电缆,天线,甚至指整个的共享整个的基站。那么这个基站的资源的共享是网络共享,是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拥有全部的网络。

    为什么在这里用法律的角度强调资源共享,从法律角度来说,资源共享可以公平竞争,避免一些新的垄断行为。那么减少电磁辐射,缓和站址短缺的问题,节约建网成本,避免重新建设。还有减少视觉污染。从法律角度出发,资源共享可以达到这些目的,那么法律角度可以减少一些法律纠纷。法律很多的纠纷都是因为电磁辐射,选址困难引起的。

    那么对于资源共享提出一些设想。第三方电信专业服务机构促进电信发展。国外为了解决资源共享的问题,使用的第三方电信专业服务机构,往往是强大的一个技术背景,自己手里就有一部分的资源,所以可以很好地能够解决这个站址的选址困难,还有减少电磁辐射等等的问题。还有政府出台相应政策、限价、强制共享。国外电信基站资源共享,我们周边的印度、瑞典,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等,都有政府出台关于资源共享有一些规定,因此我们国家现在来看,只是还是处于一个呼吁的阶段,没有相应的政策。这一点政府应该尽快出台,就是运营商推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加大一个推动的力度。要使政府在这个方面做一些政策的规定。从法律法规这个方面来保证。对一些租赁上限价格做一些限制,强制共享,这是政府来做。因为我们国家的国情比较复杂,因此要按照国情分阶段、分地区,因地制宜逐步推进资源共享。基站的资源共享如果可以解决好,从法律方面来讲,也解决很多法律纠纷,这样可以保证这个基站的建设更好地发展,促进这个产业更好地发展。

    谢谢大家!

[1]  [2]  编 辑:张翀
关键字搜索:3G  基站  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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