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已经不再只是P2P的旁观者,但P2P要想进入运营商的怀抱,必须做出改变
互联网周刊记者|郑重
作为目前为止国内唯一一个公开表示运营P2P(点对点)的电信运营商—贵州网通的P2P视频门户将在7月正式推出。目前的测试网站中有20多部可供点播的电影,经过几秒钟的缓冲
后,能够实现流畅观看。网站的推广商北京锐利传播资讯有限公司总经理滕俊平说:“利用SNS技术的视频门户,最大的特点是高清、全屏观看,达到DVD的品质。这与市场上其他P2P网站截然不同。”
贵州网通的全网梦想
P2P视频门户是贵州网通“视网计划”的主要内容,“视网计划”是电信运营商主导的采用P2P技术的商业模式。贵州网通互联网中心主任汤震说:“P2P是未来趋势,运营商想阻挡是不现实的,只有主导它的发展,这样会带来更大的机会。”
汤震所说的机会是,他们想把自己的视频门户放在全网高度运营,7月份正式推出的P2P门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而不仅限于贵州。汤震说,如果采用以前的C/S(客户机/服务器)模式全网运营VOD的视频点播,在CDN(内容分发网络)上将投入巨大,这只有集团公司可以做得到。但采用P2P技术实现VOD点播的成本是传统方式的1/20到1/50之间,作为一个省公司就可以做得到。
不过,作为尝鲜者,贵州网通还在摸索P2P的运营模式。自从去年12月份推出“视网计划”以来,贵州网通采用了类似“移动梦网”的模式,由运营商负责带宽、服务器和内容费用。汤震说,目前贵州网通已经签下了几个国内较大的内容提供商,比如京互动等,而众多的SP只需要通过自己的网站推广这些内容。但是,在签下60多家SP之后,贵州网通发现这些网站各有风格、良莠不齐,不能表现出“视网计划”的特点。
今年4月,贵州网通暂停发展新SP,采用了现在的模式—自己做一个视频门户,SP不再推广自己的网站,而是推广这个门户或者门户下的一个链接,原有的运营商、内容商和SP之间的分成比例可能也会因此变化。
汤震说,VOD点播只是“视网计划”中的一部分,视频交流、视频博客等原创内容也是他们计划中的重要部分。原创内容虽然能减少版权投入,但存在监管的风险。
滕俊平说,在推广上,他们正在和连锁网吧谈合作,成为网吧的在线影院。
对接运营商
现在绝大部分的P2P公司只考虑保证自己下载速度高、改善用户体验,而不顾电信带宽资源,疯狂占用,被运营商视为洪水猛兽。而没有运营商的支持,P2P想要建立完整产业链的理想就面临重重困难。
网络结构差异是P2P对接运营商的主要障碍。“必须要考虑运营商的网络结构,目前使用P2P的80%是ADSL网络,上面是BRAS(宽带接入服务器)层,在此之上是CISCO6509层,再往上是电信的骨干网。做P2P技术的一定要尽量减少对这个骨干网带宽的占用,这是运营商最宝贵的资源。如果是本区域的用户,要让他们只在BRAS层上交换;如果是跨区域用户,尽量只让他们在CISCO6509层上交换。”北京科林圣鸿科技有限公司CEO翟羽说,“就我观察到的,现在还没有任何一家P2P公司想到把数据交换放到BRAS层,如何在CISCO6509层交换、分配数据,而只考虑提高效率,孰不知这样会损害运营商的利益。”
什么才是运营商喜欢的P2P呢?那就是通过对接CDN,能给运营商免费扩容的P2P。CDN现在能达到10万用户并发,而能达到1万用户并发的P2P还很少,因为正如翟羽所说的,不能在全国、全省的运营商网络间实现点播系统的调度,就很难真正展现P2P优势。精明的运营商当然不会用不成熟的P2P技术替代成熟的CDN,因为一套CDN的投入往往高达几亿甚至十几亿元。运营商希望看到的,是P2P同这个系统对接,帮助CDN把并发量从5万用户放大到10万用户、20万用户。
要让运营商接受P2P还要充分考虑国内实情,如何平衡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乃至
中国联通之间的竞争关系。运营商上P2P的目的就是要吸引用户来自己的网络,就像联通买网通1M流量的出网费用就是几千元,作为一个P2P公司,需要考虑平衡各个东家之间的关系。汤震说,目前他们的网站在全国测试,在网通网络没问题,电信网络只有在忙时效果还可以。“不要企图覆盖所有的电信、网通网络,这样你就是运营商,就一定会死掉。”翟羽告诫P2P公司。
改良P2P
在互联网上做P2P与和运营商合作P2P差别很大,现有的P2P只有经过改良才能为运营商可用。
从用户方面考虑,运营商要求使用P2P的客户感受一定要和传统的VOD方式一样,采用ACTIVEX控件的方式要做到对用户透明。现在看P2P会首先提示必须要先下载软件,因为这些软件没有获得微软签名,而将来这一切都应该在后台完成,打开网站自动可以观看。这就要求P2P公司思考如何将软件装到微软的系统里面。
同时,P2P也不能重走BT的老路。对用户的磁盘的反复读写将损坏磁盘,这种方式对运营商的用户满意度也有损害。
对运营商而言,纯粹的P2P模式并不适合。运营商的VOD系统必须提供高可靠性、可管理性,C/S+P2P的系统才适合运营商。因为没有服务器,运营商就缺少控制权。比如版权,如果内容都存在于用户端,并在他们之间交换,运营商如何监控盗版内容?分布式DRM是个全世界研究的难点,还没有好的解决方案,一旦出现版权纠纷,内容商第一个找的只会是运营商。
对P2P公司而言,还必须要在价值链中站对位置。翟羽说,如果P2P公司位置站高了,比如像一些直播模式把自己当作运营商角色,就会受到打压。如果P2P公司位置站低了,只做技术提供商,将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很难从运营商那里赚到钱,同样前景堪忧。
这样看来,P2P公司最好的选择就是成为运营商的战略合作伙伴。这也就要求P2P公司要有符合运营商网络特点的技术,而现有P2P产品中,除了少数是自有技术外,很大一部分是从BT代码中改过来的延续产品,还有一部分是建立在SUN的开源软件JXTA之上的,这两类产品都存在版权隐患,而且这些公司也很难根据运营商的要求实现定制。
另一方面,P2P公司还要能够整合内容资源。比如在东北、西北的一些地级市,版权奇缺,而P2P只会从地方运营商先试验,能整合版权资源的P2P公司才能站到运营商伙伴的位置。这些资源不一定是P2P公司所有的,比如某运营商就有6万G的流媒体版权内容,关键在于跨区域的整合能力。
P2P突如其来,很多人还没准备好就匆匆而上。而运营商只有经过反复测试之后才会逐步上马P2P,对那些只希望拿P2P套取现钱、缺少长远战略的公司而言,想要进入运营商的阵营并攫取到P2P的硕果,将会是小概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