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获悉,今年,福建省将落实好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共建共享租费结算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向纵深发展。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进入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过程中存在擅自接入未按规定备案的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擅自接入光纤到户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经整改仍未达到标准要求的项目的、以其他形式建设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规定的应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的通信配套设施的等三种行为,并妨碍其他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用户自由选择权的,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将按照考核机制中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福建管局要求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2014年9月底完成共建共享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共建共享工作流程、共建共享维护管理办法、自建预留、同址新建铁塔最小距离标准等的执行情况等。要求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2012年年底以前已实施共建共享设施的全部结算工作和商定2013年度已实施共建共享设施的结算方案。今年年底完成2013年度已实施共建共享设施的结算协议签订工作。管局将通过信箱、传真、信件等形式受理实名举报信息并调查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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