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世界网讯(CWW)1月20日消息,为加快提升城市宽带发展水平,推动我国城镇化和信息化同步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和信息消费,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于日前发布《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联合开展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工作。
《办法》指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创建期为3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直辖市下辖区县以及省直管县可申报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中央或省级政府正式批复的城市群可以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群。
《办法》要求,申报对象应具有良好的宽带发展基础,至少满足城市家庭20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85%、农村家庭4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90%、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55%、3G/LTE移动电话人口普及率达到40%、4Mbps及以上宽带用户渗透率达到80%、8Mbps及以上宽带用户渗透率达到35%等6项标准中的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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