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虚拟运营商通过“短时间、小规模、高强度”补贴获取用户的过程,只是等效于运营商之间互相掀起短期营销对攻,运营商之间的用户增减是互相抵消的,而虚拟运营商的补贴其实是在补贴基础运营商的营销费用,同时还促发了用户需求弹性,运营商实际上在双重受益。据说有虚拟运营商强烈要求打价格战,运营商应该热烈欢迎,外部资本乐于补贴,对电信业是有利的。
最后,虚拟运营商有助于市场份额均衡,缓解行业内部问题。份额弱势的运营商,只要能快速提高市场份额(加快用户和收入增速),经营就可加速循环,就是对盈利的最大贡献,其他利益的得失都是次要的,这些运营商应该更积极地扶持虚拟运营商。但这些运营商需注意,要把虚拟运营商引导向争取新用户,避免主要去转化自己的存量用户,只要控制好这一点,运营商完全可以放手发动虚拟运营商,让更彪悍的虚拟运营商帮助进攻竞争对手。
当前中国虚拟运营商的发展环境不甚良好,“探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的模式和监管政策(《方案》)”,应尽快落到实处。以目前的发展环境,两年试点结束后将不用担心外来投资冲击既有利益,而是要担心是否有足够外来投资意愿继续参与下去了。(本文作者马毅华系资深电信业专家,此稿件独家授权C114发布,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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