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评论:电信业实体渠道也应共建共享
http://www.cww.net.cn 2012年10月10日 10:47
推行实体渠道的共建共享在经济上也是可行的。根据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经验以及实体渠道的特点,推行实体渠道共建共享的经济投入会包括前期调研、科研分析等软课题经费,还会有部分存量实体渠道的改造费用,包括装修布线和传输改造等,但这些费用总量可控并可以通过多种筹资方式解决。另外,由于部分存量渠道的删减以及新建渠道的共建共享会为各家运营企业节约大量运营维护费用。 由第三方规划, 实现差异化实施 实体渠道的共建共享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而且由于各个地方、各个运营商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实施方案应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个市场主体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之所以取得较大成功主要得益于政府的积极推进,这一成功经验可在实体渠道共建共享中得以借鉴。由于实体渠道共建共享涉及公众用户、运营商、实体渠道商等多层次多主体的实际利益,单靠任何一方的力量很难有效推动。而以政府主管部门为主导建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一方面可以顺利保障项目实施及完成,另一方面也可以综合平衡多方利益,使得此项工作向着资源集约利用、便捷普遍服务等社会效益最大化方面发展。 第三方独立机构牵头编制实体渠道共建共享的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地方发展规划及相关市场主体意见,以期未来的共建共享实体渠道能够满足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最大程度实现实体渠道作为普遍服务窗口的作用。 实体渠道的共建共享应尊重渠道的现实差异,按先易后难的推进顺序,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电信业实体渠道布局形态多样,各个实体渠道在运营商的整体营销战略中的地位不尽相同,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实施共建共享不符合实际情况也很难实现。对于新建实体渠道和新发展的实体渠道商可率先实施共建共享,如城市周边的新建小区往往规模较大且便于找寻具有一定规模面积的营业场所,为共建共享提供了良好的硬件环境。对于存量实体渠道可以根据具体营业网点的不同情况逐步过渡到共建共享,这一过程需要各个市场主体发挥积极主动性,推出多种创新的合作模式。 (作者单位: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技术部) [1] [2]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作 者:刘明 彭久生 吴化民编 辑:魏慧 联系电话:010-67110006-904
猜你还喜欢的内容
文章评论【查看评论()】
|
企业黄页 会议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