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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健康发展须确保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2009年5月7日 13:49    通信信息报    评论()    
作 者:陈丽容

    “拉萨各电信营业厅热闹非凡,大厅内人头攒动,业务咨询受理台席前围满了客户,场面十分火爆……”这是中国电信西藏公司5月1日推出天翼3G业务的动人场景。

    很明显,这种场景不只是在西藏上演,全国各地同样会看到这种熟悉的画面,可以说,3G的到来打开了人们信息生活的精彩篇章。

    然而,随着3G启动,手机普及率的进一步提升,3G电磁辐射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老百姓的生活中,除了自己使用手机外,周围的人使用手机会不会对自己产生影响?以及电信基站的辐射到底有多大?这些问题成为百姓关心3G的主要焦点。

    “希望电信运营商和设备制造商能够定期及时地发布网络基站以及电信设备的辐射强度,并告知用户其对人体的影响程度。”北京市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阎冠和日前指出,电信运营商和设备制造商,应该及时、定期向公众发布通信设备辐射强度,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电信服务。

    3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向工信部递交申请,要求公开3G通信技术和产品电子辐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工信部在日前的答复告知书中解释到,手机的射频辐射属于非电离辐射,与X射线等有着本质区别。目前,我国与电磁照射有关的国家标准主要有两个,对手机的电磁照射限值与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标准一致,而用于评估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照射限值比国际上通用的限值更严格。通过对大量2G和3G手机的电磁照射测量,绝大部分产品超过99%的电磁指标都符合国家标准的限值要求,因此“2G和3G手机只要符合标准规定的限值,就都是安全的”。

    工信部以书面形式及时回应律师的信息公开申请,值得肯定。但对公众关心的3G资费定价,工信部没有明确说明,只称是沿用2G标准,这种信息公开只怕存在选择性信息公开与回应的嫌疑。从报道披露的情况来看,在董正伟律师3月份向工信部递交的申请中,不仅有请求公开3G通信技术和产品电子辐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污染影响评价的内容,也有要求公开各运营商3G通话资费定价程序和依据的内容,有关3G资费标准的相关信息,显然更受社会各界关注,毕竟资费标准高低直接关系到广大用户的切身利益问题。遗憾的是,对于这个问题工信部并没有明确说明,只是模糊地声称沿用2G标准。

    实际上,从我国迈入3G时代以来,有关3G问题就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与传统的电信业务相比,全新出场的3G业务确实很好很先进,但有关方面在全面推广这种先进业务的同时,显然不能单方面为了自己目标的正确性,而忽视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财产权。

    因此说,监管部门以及各大运营商如果能够给予及时披露,对于3G消费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为,信息公开了百姓消费明白了,从某一方面来说,将使得3G更受欢迎,更健康发展,而不是让老百姓从不恰当的渠道了解不正确的信息,并对电信基础设施造成一定的误解。对此,阎冠和也认为,“如果运营商和设备制造商能及时告知用户相关设备的辐射程度,将可以较大程度上让用户知晓相关信息,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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