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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欲做无线音乐最大分销商 实现利益最大化
2008年1月11日 09:55    搜狐IT    评论()    

    中移动建立中央音乐平台的深层目的,是想通过自己的渠道,建立庞大的数字音乐曲库,继而成为最大的数字音乐分销商,取代唱片公司原有的渠道。

    “中央音乐平台经过不到两年时间的运营,已经彻底改变中国数字音乐的原有格局。

 

    眼下,中国移动(以下简称中移动)占了中国无线音乐市场80%左右的市场份额。其霸主地位已经不容撼动。”某唱片公司CEO邹允言之凿凿的告诉《财经时报》,此人一直在关注无线音乐。

    正如邹允所言,一组可靠数据显示,目前,中移动的手机用户数已经接近约4亿,其中彩铃用户数据约2.7亿。以2007年10月为例,中移动的彩铃用户数为2.6亿,每月的彩铃收入为10.4亿元人民币。如果以该月的数据作为参照,2007年中移动全年的彩铃收入为120亿人民币左右。

    不仅如此,《财经时报》刚刚得到一份来自中央音乐平台的榜单数据,也可证明邹允的论调,该榜单显示中移动2007年全年度中央音乐平台彩铃下载总量的前50名,而这前50名为中移动贡献了巨大的利润。

    “以中移动目前在无线音乐的发展速度和野心,用不了多久,就可能成为全球最大的无线音乐分销商”。邹允说,他相信中移动的实力和野心。

    中移动实现利益最大化

    秦天,EQ唱片的负责人之一,他见证了中国无线音乐的整个发展历程。

    “2006年4月,中移动调整无线音乐产业原有的游戏规则,通过直接与唱片公司合作来提供音乐内容,在四川建立中央音乐平台,并对利润5∶5分成,原则上,每首音乐只能有一家版权方,每首彩铃的信息费从0.5元/首到3元/首不等。不过,大部分的彩铃信息费都是两元/条。中央音乐平台原则上将SP排斥在外。”秦天说。

    中央音乐平台建设之前,中移动无线音乐产业链采用本地模式,主导方是SP:中移动提供传输和收费渠道,SP提供服务,连接唱片公司与中移动,唱片公司提供音乐内容。消费者为彩铃等服务付费后,中移动先同SP分成,比例为8.5∶1.5,SP占大头,SP再与唱片公司分成。

    在这种模式下,中移动的收益除彩铃月租费之外,只收取了信息费当中的15%。绝大部分的利润被SP拿去。无线音乐市场的不断扩大,促使中移动建立中央音乐平台,以提高自己在无线音乐利润当中的分成比重。

    在秦天和其他音乐同行看来,中央音乐平台之所以能够建立起来,是因为大部分唱片公司同意了中移动的定价体系。

    不过,中央音乐平台建立之后,并没有排除本地通道,而是两个模式并行。一首彩铃既可以上中央音乐平台,也可以上各省本地通道,原则上,中央音乐平台的彩铃的版权只能隶属一家唱片公司,而在本地通道上,一首彩铃版权可以转售给多家SP.秦天拿《该死的温柔》作为例子,解释了中央音乐平台和地方通道两种模式。在中央音乐平台上,以用户的下载量为标准,利润中移动和唱片公司5∶5分成。同时,唱片公司将《该》的版权转售给40多家SP,公司进行本地彩铃推广,推广之后的结算,15%归移动,85%归SP,SP拿结算后的85%和唱片公司再进行利润分成。

    不仅是秦天个人,还包括业内大部分人士,都认为中央音乐平台的建立,大大提高了中移动在无线音乐领域的收益比例,保证了中移动利益的最大化。与此同时,也保证了唱片公司的利益。

    唱片公司尝到甜头

    “新媒体将唱片公司挤得没饭吃,新媒体又给了唱片公司一口饭,无线音乐的出现之后,唱片公司不再只依靠发片和艺人经济生存。”秦天戏谑地阐释了了唱片公司当下的生存状态。

[1]  [2]  [3]  编 辑: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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