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世界网消息(CWW) 就好像“电信诈骗”的提法让中国电信有口难辩一样,近期一份关于通信诈骗的调查报告称“170/171号段在可疑号码中所占比例不容小觑,(虚拟运营商号码段)成为诈骗高发的阵地”,这种“工具有罪论”让虚商哭笑不得。
“工具有罪论”背后的尴尬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话对实施通信诈骗的不法分子同样有效。之前由于某些运营商对接入号码透明传输的管控不到位,使得不法分子可以通过“修改主叫号码”的方式轻易披上“高大上”的“马甲”,利用某些特殊号码(例如特服号)及其背后所代表的企业公信力实施诈骗,或是干脆通过伪基站,大肆散播欺诈或广告信息。随着整治打击力度加大、上述路子逐渐被封堵之后,不法分子不得不再次踏上购卡外呼或发送短信的老路。
那么,为何虚商业务会备受不法分子们的青睐?从直接原因来看,价格优惠和手续简便是两个主要推动因素。一方面对于虚商而言,由于国内电信市场发展环境并不很理想,加上虚商基本都采用业务批发转售的方式开展业务,与当前运营商的代理团队差别不大,因此虚商在发展预期的巨大压力之下,对于大量开办业务的需求自然是求之不得。另一方面是之前部分虚商对实名制落实存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既有业务发展过程中“萝卜快了不洗泥”的问题,也有虚商内部的运营管控机制无法及时跟进政策变化的原因。
但从更深层次看,如果将责任都扣在虚商头上显然是不公平、甚至是避重就轻的。通信诈骗现象已经成为社会民众深恶痛绝的“牛皮癣”,可谓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却又屡禁不绝。这是由于通信诈骗已经形成庞大、成熟、跨越多个地域和线条的黑色产业链,过去三五个人一部电话就“开张”的小团伙现今已不再是“主力军”,如今的大多数团伙是对内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欺诈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对外实施多种形式的不法侵害活动—或是设下诱骗与恐吓的陷阱,以银行账户涉嫌犯罪、高额投资回报、股票期货交流等名义洗劫受害者资金;或是以推销商品、低价购买名牌货等名义进行贩劣售假,打打“擦边球”。这些黑色产业链的从业人员“上岗”之前有细致深入的培训流程,“业务”开展过程有悉心到位的指导,甚至还有团队沟通会、“业绩考核”等管理手段。这种“黑色产业链”的发展壮大使其对通信通道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不管使用的是否是虚商的号码段,其深层原因依然是司法介入力度不足、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与回报相比太低,虚商必须进一步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但更重要的是司法介入对“黑色产业链”的打压,以及密切与虚拟运营商、基础运营商之间的配合,从源头上铲除“黑色产业链”的生存土壤。
虚商也应自省
虽说打击通信诈骗的“黑色产业链”不能将责任都推到“工具有罪论”上,但虚商也应当反省自身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从虚商牌照发放至今,虚商依然难以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其中缘由并不能简单用一句“环境使然”来掩饰。
虚商的尴尬在于,牌照发放之前,业界和消费者普遍叫好,但业务正式启动之后却依然只能在三大基础运营商的夹缝之中求生存、谋发展,个人客户市场上除了个别虚商在原有其他业务的客户群体上进行业务整合之外,大多数期望直接发展客户的虚商都难以达成目标。反过来看,当初期望值被炒得很高的消费者发现虚商批发转售的业务与基础运营商并无太大区别,甚至在某些条件下竞争力还不如基础运营商,因此观望成为是最稳妥的选择。
如果虚商只追求个人客户市场的放号量,又不能与基础运营商的产品有明显差异化,那消费者凭什么选择虚商的服务?
因此,虚商要么考虑价值模式的转变,要么考虑开拓新的目标市场。随着移动互联网生活的日益丰富,要么产生新的价值领域,要么在原有价值领域和新价值领域之间寻找新价值的“缝隙”。例如近期家庭安防、家庭保健与远程医疗等领域逐渐升温,可以从产业链源头切入并整合推出一体化解决方案,并由此向其他领域延伸;或是利用自身灵活多变、快速响应的优势填补市场价值“缝隙”需求,例如滴滴打车采用虚拟号码作为临时通信的中间号码,切实保护了双方隐私。所以,只有加紧丰富自身的价值模式,减少对个人市场放号量的依赖,虚商才能真正摘掉“二道贩子”的标签,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