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提升服务均等化,增强管理能力和提高服务水平 “数字人社”试点工作是“互联网+”在人社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我省人社系统大数据实施战略——“省集中式一体化项目”重要举措的有效补充,是实现“管理上移,服务下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具体工作内容。“数字人社”的建设,逐步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型,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阶段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及服务,全面构建多渠道、全方位、智能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将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开展,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同时互联网、移动设备、自助设备平台业务的开展,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级经办窗口形成有效互补,降低了实体窗口扩张的压力,有利于节约业务办理的人力及空间成本,有效推动我市人社信息化均衡发展,支撑人社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和可持续发展。
4. 效益分析
4.1 社会效益 人社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做好“数字人社”试点建设工作,将推动我市人社部门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的时代趋势,牢牢抓住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机遇,主动创新求变,占据信息化的制高点,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向新台阶:
(1)提高业务效能。通过“数字人社”试点工作,梳理业务,加强业务内控建设,倒逼业务部门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2)加强科学决策。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全面、及时、准确的数据,能为人社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为推动我市人社事业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3)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运用信息技术搭建多形式、全方位的服务渠道,打通“最后一公里”,让人社服务与广大群众零距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高效运行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最终惠及广大群众。
(4)树立品牌,提升形象。通过实施试点工作,树立起人社公共服务的品牌,提升人社部门的形象,增强群众对政府服务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4.2 经济效益 (1)通过试点推动建立起高效、科学的资金监控平台,加强社保基金、医疗基金、专项资金的监控力度,防止资金“跑漏冒滴”,促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2)通过试点建设,促进业务信息的高速流通,降低人社部门业务开展的成本,节约人民群众办事的时间、资金。
(3)通过遵循统一标准,统筹建设的原则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对人社部门信息化项目需求进行整体规划,集约建设,能减少浪费,节约信息化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