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7日电(刘茸)记者今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已以办公厅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出8条指导性意见。
将实现电召全程跟踪记录 召车信息只向空车推送
根据《通知》意见,各城市需加快推动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并与手机软件召车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对电召服务的完整记录、及时跟踪和全过程监管。
《通知》还要求,要逐步实现各类电召需求信息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转、全过程记录和播报。
乘客发出召车信息后,信息到达驾驶员手机终端之前,将先在平台上周转处理。《通知》要求,召车信息今后只能向空车推送,不能影响到正常营运中的车辆。
保留服务商手机终端 不影响各软件自主调度
针对社会上比较普遍的对电召服务平台“一刀切”、“招安”、阻止竞争等怀疑,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副司长李志强解释说,建设管理信息平台的用意只是保证电召服务信息的可追溯,服务过程的可监管,乘客权益的有效保障。
“这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召车软件统一合并到平台上调度运营,它不会影响各手机电召软件的自主调度,不会影响服务商之间的良性竞争,也不会影响终端软件的正常功能。”李志强表示,平台仅仅对乘客发出的召车信息进行中转。
据李志强介绍,在《通知》正式出台之前,交通运输部与各界人士和专家都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认真听取了软件服务商的意见,调整了其中部分内容,比如允许服务商保留手机终端软件,不再要求统一使用车载终端。对驾驶员终端软件的发放使用也纳入了管理,其目的是防止“黑车”利用召车软件非法营运。
统一接入时间未定 不强制要求采用现有平台
《通知》要求,积极鼓励支持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各类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方式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均等化出行服务。
但由于各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进度不一,召车软件发展程度也不一样,李志强表示,《通知》对统一接入的时间并无要求,目前建议各个城市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在与软件服务商合理协商的基础上自行决定。基于同样的理由,《通知》也未要求各城市必须采用现有的服务管理平台,但要求尚无平台的城市要尽快建设,已有平台但其功能达不到《通知》要求或与现行发展条件不适应的,要尽快升级改造。
李志强同时强调,由于上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是公众服务,对服务商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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