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郑杰建议:一是要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要进一步降低移动支付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明确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和退出机制;要在移动支付业务金融核心能力基础上进行规范管理,例如:推动建设移动支付服务功能平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不同服务主体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整合和合作共赢;规范银行通道的开放与接入管理、联网基础设施管理;规范移动支付业务服务主体用户商户征信机制、资金流向管理。
二是加强合作和资源的有效整合。建议成立“移动银联”,建设移动支付服务功能平台等公共基础设施;对手机号短信验证等核心验证机制要进行业务提供方和验证方区隔,相关验证服务由业务提供方统一委托通信运营商来实施,不得直接开放给业务提供商/支付公司。
三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针对移动支付业务中涉及的实名制管理、资金安全、软件安全、风险防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核心问题,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建立国家级的征信中心,将涉及移动支付的互联网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电信运营商纳入管理,明确基本准则和责权体系,加强安全软件产品和服务的监管。例如,对收集银行卡信息的过程,应进行严格规定和检测,支付公司不得存储这些信息,只能以加密的方式传给发卡行;出现账户问题,发卡行承担首要查询责任,并追责至第三方等支付公司。同时,要引导用户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主动采取身份识别、安全加密等技术手段,提高移动支付交易的安全性。
四是加快近场支付基础设施的布局。在移动支付大发展的情况下,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对NFC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强近场支付服务的可用性,扩展完善近场支付基础设施,使得客户、企业和政府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的非现金支付服务,并且享有更多的选择,更好地拉动信息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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