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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热议OTT模式 欲绕开电信运营商IPTV
http://www.cww.net.cn   2012年2月27日 08:52    

商业模式模糊

“OTT在国外的风生水起,是建立在版权方有利、用户付费的产业前提上”

虽然以互联网电视为形式的OTT模式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用户规模,但是与IPTV形成的付费商业模式不同,目前国内互联网电视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两种,一是牌照商向互联网一体机、机顶盒等厂商提供节目包获得一次性收入,二是整机厂商出售获得的收益。

对此,广电专家、流媒体网主编张彦翔表示,“OTT在国外的风生水起,是建立在版权方有利、用户付费的良性产业环境前提之上的,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一自我造血能力才能推进整个产业链的有效发展。而中国的OTT只有其表,在产品方面的创新不能掩饰整个产业链无利可图的苍白。”

OTT模式在中国遭遇的商业模式困境是客观存在的,在目前的终端产品模式中,利润集中在终端销售环节,其他环节难以形成可持续的服务性收入。虽然也有依靠VC投资支撑的网站模式,依托OTT的概念及所铺设的用户群谋划商业大饼,借助后续股市上的投资输血维系生存,但是这种模式目前还难以成为主流。

也正因为如此,尽管在形成几千万的用户规模后,互联网电视能否取代IPTV目前在互联网视频领域的主导地位,仍是广电内部争议的焦点。

熊飞告诉本报记者,“从长期来看,现有的IPTV业务是传统业务的一种,其与数字电视等类似,在OTT模式的冲击下,其将自身进行升级向OTT模式靠拢,传统的管道式视频模式是要被取代的。”

而张彦翔则指出,从产业的现状来看,互动电视、IPTV和OTT之间存在着共存的空间。其中IPTV更多注重于家庭用户,而OTT尤其是机顶盒模式,则会更倾向于单身和租房一族。

他还指出,“IPTV和OTT之间不是完全替代的关系,互联网是产业发展的趋势,IPTV也将沿着这一轨迹向下一代演进,并在其中融入更多的互联网元素,形成新的进化。”

对此杭州华数有关人士也表示,“电视行业正在面临着全行业的升级转型,全世界的电视内容商、电视运营商都在积极应对互联网电视(OTT)时代的到来。电信运营商的视频战略应该跟进电视行业的演进,对OTT未雨绸缪。”

张彦翔就指出,“其实国内的OTT也可能走向第三种模式,那就是和电信运营商合作,以IPTV的商业模式加上互联网电视的内容、产品创新,以互联网电视之名行IPTV之实。”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郎朗)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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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 者:郎朗编 辑:高娟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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