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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应把握时机布局OTT TV
http://www.cww.net.cn 2012年2月20日 09:22
目前,随着CNTV与百视通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合并,悬在IPTV头顶的政策利剑已经撤除,在三网融合第一批12个试点城市和地区、第二批42个城市开展IPTV业务将完全合法。可以预见,即使在全国非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开展IPTV业务也不会受到广电的阻挠。 可以想象,面对IPTV政策解禁,电信运营商并没有太多的兴奋。因为IPTV的播控权已被广电牢牢掌控,IPTV变成了电信运营商和广电播控平台的共有业务。即使电信运营商开发了全国IPTV市场,播控上仍旧受广电控制,收益也要和广电分成。 电信运营商积极发展IPTV的初衷不仅是增加业务收入,更重要的是视频业务是避免管道化的重大战略方向之一。面对IPTV播控权花落广电的既定格局,电信运营商继续沦为IPTV的管道似乎已成定局,作为战略选择的IPTV也似乎失去了战略意义。然而,电信运营商绝不应该对IPTV意兴阑珊。 表面看来,电信在IPTV上铩羽而归,但IPTV的网络、运营管理、市场、用户等仍旧掌控在电信手中,因此市场发展的决定权也掌控在电信手中。笔者认为,电信可以把播控平台的分成看成获得牌照特许的合理代价,而这个代价也在不断变化中,随着行业和技术的不断发展,或许某天电信运营商可最终获得IPTV播控权限。 事实上,视频业务是电信运营商建设智能管道的核心业务,这个战略现在是正确的,未来还是正确的。电信运营商不可忘记,IPTV业务仅仅只是视频业务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且和有线数字电视、卫星电视一样是一种传统的视频业务。电视行业正在面临着全行业的升级转型,全世界的电视内容商、电视运营商都在积极应对互联网电视(OTT TV)时代的到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内电信运营商的视频战略也应该跟进电视行业的演进,对OTT TV进行布局。 广电主管部门已经预见到这个问题,广电总局2011年10月28日发布的181号文件《关于印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明确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当建立互联网电视独立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体系,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工作。广电在控制IPTV播控平台前提下开放了IPTV,在互联网电视上却早早地对电信紧闭了大门。可问题在于,和IPTV不同,OTT TV绝非一纸文件可以管得住,电信运营商如何布局OTT TV不仅是一个战略问题,也是一个战术问题。 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尤文奎编 辑:魏慧 联系电话:010-6711000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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