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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广电旗下新媒体获颁第5张互联网电视牌照
http://www.cww.net.cn   2011年8月4日 07:50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 者:郎朗

湖南广电的新媒体业务补上了最后一环。

8月3日,湖南广电旗下的新媒体平台——快乐阳光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广电总局近日已向快乐阳光颁发全国第5张互联网电视内容集成双牌照。

与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百视通等前4家获得牌照的互联网电视运营商相比,丧失市场先机的快乐阳光,瞄准了其背后倚靠的湖南广电的差异化内容资源。

“依靠向彩电厂商一次性出售节目包的方式在我们看来是短视的行为,我们与创维、海尔等几家彩电厂商签署了合作协议,除了提供差异化的内容服务外,我们还在研发互联网电视的付费和广告等增值服务系统。”快乐阳光互动传媒总经理助理成洪荣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如是表示。

第5张牌照

失去先发优势的快乐阳光,正考虑一次性打包之外的盈利模式

“快乐阳光是去年9月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的,整体来说比较顺利,今年5月我们开发的集成播控平台和内容平台获得广电总局验收通过,而7月底获得了正式批准。”谈及互联网电视牌照的申请过程,成洪荣告诉本报记者。

湖南广电将以“和丰互联网电视”为集成平台播出名称,“芒果TV”为内容平台播出呼号,由旗下全资子公司快乐阳光开展互联网电视相关业务。“前期我们在带宽、节目内容和设备领域总投资已经达到两三千万元。”成洪荣透露。

自从2009年8月广电总局推出互联网电视内容许可制度后,包括CNTV、上海文广、杭州华数和南方传媒在内的4家广电背景的公司先后获得了牌照。

这些公司先后与不同彩电厂商达成了合作,比如文广与康佳、夏普,杭州华数与TCL、长虹、LG,CNTV与三星、海信等。这让后来的快乐阳光失去了先发机会。

对此,成洪荣表示,“彩电厂商与其他牌照商的合作并非是排他的,目前几乎所有的彩电厂商都与我们进行了沟通,而且我们也与几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8月开始在联合开发的平台系统上线后就可以商业运作了。”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的牌照商往往将海量的影视节目内容以节目包的方式按照每台电视100-200元的价格卖给彩电厂商获得收益,然而这一方式最大的问题是销售规模受制于互联网电视销售的情况,而且是一次性的收费。

“我们之前到美国的麒麟电视、香港的NOW TV等成功的互联网电视运营商处考察后,得出的结论是付费和广告等方式还是有市场的,关键要提供差异化的内容。”成洪荣表示,快乐阳光也在考虑一次性打包之外的盈利模式,比如付费节目。他认为差异化内容是快乐阳光的优势,“我们的互联网电视内容目前有7万多小时”。

快乐阳光目前除了湖南广电10多套电视节目最新内容集成外,还从很多影视制作公司,以及视频分销商处购买了大量正版节目内容。

湖南广电新媒体架构

作为湖南广电的新媒体平台,快乐阳光主要包括5大事业部

“目前快乐阳光的整体年收入超过亿元,之前的收入主要来源是短信互动收入、互联网广告收入和网络视频分销等领域,然而2009年以来成长最快却是以芒果TV为首的新媒体业务,今年有望完成2000多万元的收入目标。”成洪荣对记者表示。

作为湖南广电的新媒体平台,目前快乐阳光的业务架构主要包括5大事业部:一是芒果TV新媒体事业部,将网络视频、手机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都放入其中;二是提供资讯服务的金鹰网;三是短信互动业务;四是游戏开发业务;五是网络社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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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魏慧    联系电话:010-6711000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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