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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和中兴:两个领先企业的战争与和平
http://www.cww.net.cn   2011年5月10日 07:57    第一财经日报    

要共生式发展,不要破坏性竞争

刘琼

中兴和华为这两家中国本土领先通信企业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等欧洲市场爆发的专利和商标权诉讼战,近日来不仅没有停止的势头,反而愈演愈烈,甚至战火蔓延至国内,令业界格外关注。

类似于中兴、华为的同城恩怨的故事还有更多版本,比如蒙牛与伊利、三一重工与中联重科等。如果把华为和中兴的官司看成是通信市场的“明争”,在不同行业的最大竞争对手之间,“暗战”也屡屡出现。

在市场环境中的企业,当然免不了各种竞争,特别是在丛林法则中披荆斩棘成为行业领先的企业之间。

但作为领先者,应该如何应对“明争暗斗”?又怎样才能在竞争中保持优势?

两全其美还是两败俱伤

这场被称为“中华大战”的诉讼之所以受关注,还因为华为、中兴这两家企业已经成长为跨国集团公司,它们根植于深圳,常被并列为深圳高科技“代言”的企业,很多人更愿意把它们视为共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同城兄弟”,而不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

“诉讼与反诉讼在全球通信界屡见不鲜,两家企业也是出于自己的战略需求来决定自己的竞争策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系副教授武亚军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竞争本身并不是坏事。”凌雁管理咨询首席咨询师林岳表示。即便中兴通讯董事长侯为贵也曾这样看待两家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我们从一开始到现在竞争了20多年,两家企业通过竞争,在实力、能力、企业素质方面都迅速提升,这是主流。我想这要感谢竞争,不然的话,为什么外国同行越来越不如我们了呢?

不过,在这件事情上,“它们‘本是同根生’,可以采用两全其美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是却选择了两败俱伤的方式。”林岳认为,真正有能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中国企业还是太少了,在碰到类似问题的时候,更多地采用协商、谈判等“友商”方式,在良性竞争中实现共同发展和进步。就通信设备企业而言完全可以在专利领域采取交叉授权,而不是将之作为竞争手段。

另一个细节是,就在“中华大战”的诉讼前,全球最大的电信设备制造商爱立信宣布在英国、意大利和德国发起对中兴的专利诉讼。“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欧美贸易保护,中兴、华为作为通信行业的两张中国名片,最好的选择还是效仿日韩企业,抱团打天下,不要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林岳说。中国乳制品企业在三聚氰胺的混战中集体沦陷,本来平分秋色的内外资企业,由于卷入三聚氰胺风波的国内奶企数量高达22家,使老百姓开始倒向外资品牌,导致国产奶粉市场份额迅速下降。

而韩国的三星与LG两大电子巨头,无论是液晶面板、3D电视还是在智能手机领域,都是竞争对手,但韩国企业养成了联手规模优势以形成专利谈判能力的习惯。在韩国政府部门的支持引导下,三星LG等韩国企业有效地应对了来自日本等国企业的专利诉讼,并有步骤地实现了自主研发,成为全球市场的佼佼者。最典型的案例是LG与三星联手,以手机生产量使得在2005年就不用再向高通支付CDMA专利费,从而实现了CDMA产业全球市场的霸主地位。

领先企业如何应对竞争?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公平恰当的竞争环境中,企业的竞争当然能促进积极创新,倘若走向极端的过度竞争和恶性竞争,就会像经济学家所说的成为“自杀式竞争”、“毁灭性竞争”、“破坏性竞争”。

“这样的竞争,于己、于人、于行业、于社会都是弊远大于利的。对于其竞争对手来说,正像囚徒困境的博弈一样,一方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另一方肯定会跟进。”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吴江华说,特别是行业领先的竞争企业为了保持自己的市场份额而采取恶性竞争行为时,其示范效应可能对整个行业造成的影响都是负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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