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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背后潜藏巨大利益链 众商家齐追捧
http://www.cww.net.cn 2011年4月26日 10:15 经济参考报
利用短信卡群发广告短信已经形成新的暴利谋取模式,由此制造了大量垃圾短信。而频受垃圾短信骚扰已成为广大手机用户心中无法“诉”说之痛。 前不久,北京市首例非法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向长全、周彦峰、邵浩然、徐旭四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 实际上,上述案件只是揭开了冰山的一角。那么,垃圾短信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利益链?记者日前对这起刑事案件进行了追踪采访。 利用群发器获取非法所得 今年33岁的四川省人向长全,在马甸邮币市场承租了一个摊位卖手机卡和群发器等,经常有客户到他柜台上问是否能够承接群发短信的业务,向长全便抓住了这个“商机”。检方指控,向长全在没有取得群发短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2009年5月到2010年3月先后为周彦峰、邵浩然、徐旭等人群发各类短信,经营额达34万余元。 据一证人说,2009年3月,向长全给他打电话,让他来北京帮忙照顾生意,主要是在马甸邮币市场一个摊位卖电话卡、充值卡,洽谈代理群发短信业务,也卖群发器。一般代发短信的业务都是向长全谈,向长全不在时他也谈,但价钱是向长全定,向长全每月给他开工资人民币1000元。向长全在裕中西里的家中帮别人发短信,没有经过电信部门审批,内容主要是商业信息,如房地产、教育、辅导班、家教等。短信内容和发送号码一般由对方提供,向长全利用群发器把信息发出去,每条三分五。向长全家里有四台电脑,连着20多台群发器,这些设备都是从马甸邮币市场买的,他们卖的群发器也是马甸邮币市场买来的。 周彦峰,北京鸿业创展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法人,另外他还以其母亲的名义成立明俊联合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周彦峰与其表弟邵浩然从2008年开始,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己或委托向长全群发各类小广告短信数百万条,经营额20余万元。徐旭自2009年5月开始,自己或委托向长全群发各类小广告短信三四百万条,经营额30余万元。 向长全称,其帮客户群发一条短信收费三分钱左右,他利用放置在其承租房里的十几台群发器和几台电脑,帮客户发送短信。除去黄、赌、毒和卖发票的违法短信外,其余的短信内容他都承接发送。周彦峰等人委托其发的绝大部分都是售楼短信。客户在现场见证他发完短信后即给他现金或转账结算。 徐旭是一家企业的业务代表,他所在的公司承接了搜狐等公司的游戏推广业务,他委托向长全群发过三四百万条商业短信。徐旭称,曾为搜狐发送过100多万条推广短信,还助深圳一家公司群发过三四百万条商业短信,经营数额达30余万元。 一条清晰的暴利谋取路线 开发短信群发的宗旨在于提高信息传递速度,节约开支,提高效益,服务社会,短信群发具备快速高效、实用安全、经济实惠的功能,它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政府便民服务、企业办公、商品流通、银行证券、电信运营等领域。 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者分为两类:1、企业短信群发。这类公司主要是企业短信SP(短信内容服务商),如短信订购手机早晚报,该短信服务的提供者就是企业短信SP,收到该平台发送的短信,显示在手机上的发送端是企业SP的特别服务号码。企业SP的信誉与规模要经过电信运营商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核和管理,他们是合法正规的短信群发商。2、短信卡短信群发。接收到该平台发送的短信,在手机上显示的发送端是一个具体的手机号码,该种群发方式是目前非法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者采用的主要方式,也是垃圾短信的主要制造者。短信卡群发通常使用“短信猫”,群发器一般有单口、四口、八口、十六口不等,单口通常可以插一张短信卡,多口可以插多张短信卡,在电信运营商采取网关限速的方式下,单口的发送速度约在200条/小时,短信卡群发短信利用的是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短信资费优惠套餐谋利。 从非法经营群发短信业务的过程来看,是一条清晰的暴利谋取路线:个人或公司购买群发设备(群发器、短信卡与电脑)———通过网络论坛、Q Q群等发布经营群发短信业务广告招揽客户———签订合同并提供短信群发服务———收取客户款、实现营利。 实际上,在非法群发短信背后隐藏着的利益链条,简单说是“三方盈利、用户受损”。获利三方是指:1、短信群发业务经营者。非法经营群发短信业务的公司或个人,从群发短信中谋取差价,短信发得越多,他们赚得越多,是第一个受益者。2、电信运营商。无论是使用运营商提供的合法网关,还是利用短信卡群发短信,短信必须经过运营商的服务平台才能实现发送。近年来,短消息已经逐渐成为通信运营商新的收入增长点。而群发短信无疑会给电信运营商提供更高的收入。3、短信内容提供者(广告主)。群发短信的内容多为地产、商场促销等广告,相对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而言,通过群发短信方式做广告具有速度快、成本低、阅读率高等优势,可以在取得较好广告效应的同时,给广告主省下大笔的广告费,因此,短信内容提供者也是获利者。而受损的是广大手机用户,在上述三方获利的同时,制造出大量“垃圾短信”,手机用户频受骚扰、烦恼不断,而且缺乏维护利益的法律途径。 [1] [2]
编 辑:魏慧 联系电话:010-6711000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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