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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背后潜藏巨大利益链 众商家齐追捧
http://www.cww.net.cn 2011年4月26日 10:15 经济参考报
众商家追捧垃圾短信 在上述案件中,北京一批知名公司浮出水面。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尤为热衷垃圾短信带来的广告效益。 根据检察院的资料,北京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原创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关村国际商城发展有限公司都曾委托北京明俊联合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进行群发短信业务。共发送短信117 .86万条,单价每条0.019元;发送彩信一万条,单价每条0.08元。 北京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部一经理说,2009年9月14日,他们公司与明俊联合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订过合同,内容是推销房地产项目。具体发的条数不清楚,每条短信价格0.019元,每条彩信价格0.08元。他们 公 司 已 支 付 给 周 彦 峰 人 民 币23193.4元,未结款人民币7600元。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公司营销策划部一位销售经理证明2009年4月13日,他们公司与明俊联合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订过合同,约定由明俊公司发送50万条短信,每条0 .07元,金额共计人民币35000元,合同已履行完毕。2009年5月5日,他们公司又与鸿业创展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鸿业公司发送50万条短信,每条0.07元,金额共计人民币35000元,合同已履行完毕。 北京市瑞丰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委托北京鸿业创展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进行群发短信业务。两笔合同共发送短信190万条,每条0.06元,他们公司以民生银行转账支票付给北京 鸿 业 创 展 传 媒 广 告 公 司 人 民 币108000元。 业内人士认为,短信广告如果引导得好,不但商机无限,手机用户和商家都会受益。但由于现在良莠不齐的信息满天飞,导致一些规范的商家或是营销模式被误读,给人“凡广告必垃圾”的印象,这种现象亟待关注。业内人士指出,在征得用户许可的情况下,为用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服务,应该是手机广告的出路,前提是将主动权交给手机用户,由用户自己选择接收信息的类型与形式,比如在当地城市,接受特定的有关餐饮、服饰的折扣信息,相信对用户而言还是有所裨益的。 [1] [2]
编 辑:魏慧 联系电话:010-6711000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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