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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龙:建信息商圈促智慧创业为什么靠什么
http://www.cww.net.cn   2011年3月10日 08:13    南方都市报    
作 者:方南

另外,在徐龙看来,法律层级方面,目前该领域只有一部《电子签名法》,其他均为法规、规章、政策。行政法规及规章效力层级低,执行力相对较弱。在执法主体方面,由于信息化领域长期处于“多头管理”状态,没有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机构来推动信息化进程。

细解《信息化促进法》构想

“我认为《信息化促进法》,主要从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监管主体、监管体制、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化标准、产业扶持与发展、许可证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共享、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信息化活动,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徐龙道出了自己构想中的《信息化促进法》。

他指出,信息化立法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形成巨大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化立法是建设现代化信息强国的有力推手。二是信息化立法是提高信息资源配置效率的强大引擎。三是可成为促进和谐信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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