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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三网融合真正的赢家应该是消费者
http://www.cww.net.cn   2010年6月10日 08:19    新京报    

万众瞩目的“三网融合”方案据说是终于通过了。坊间多有“广电大胜”“电信争夺IPTV无功”之类说法。随后,各类广电概念股由此大涨。

但是且慢下结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策如何,往往只是决定产业走向的一个因素;决定最终结果的,还有产业积累、技术发展、市场选择等诸多要素。一个明显的例子,在民营企业振兴方面,尽管有“非公36条”“新36条”等政策屡屡做强心针,这些年来,民营企业的增长相比于整体经济增长速度明显落后。

回来说三网融合。所谓三网融合,并不意味着电信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其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网络层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无缝覆盖,朝着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的同一目标逐渐交汇在一起,行业管制和政策方面也逐渐趋向统一。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由于我国互联网业务一直由电信部门主导,因此电信网和计算机互联网的融合实际上非常顺利,目前的主要工作是移动通信网与互联网的进一步融合,即在移动终端(手机、平板电脑)上开展语音和数据服务。

在广电领域,早期的有线电视网络建设,与自上而下、统一规划的电信网不同,有线电视网络初期主要由各个县城、厂矿甚至某个单位推动建设。即使在三网融合大局已定的前提下,广电系统依然要用半年的时间,计划在今年年底,以省为单位完成网络资源整合,即所谓的“一省一网”。反观电信企业,电信网一分二、五合三,整合不断,造就出了世界最大规模的电信公司中移动,其资源重组进程,比广电企业提早了将近十年。

产业积累上,电信业显然比广电系准备充足得多;而在三网融合技术上,由于其大方向是采用标准的互联网协议即IP技术,其运营内容重点也是电信企业轻车熟路的点播、交互、双向传输内容,电信企业依然占有优势。

综合各方面看,广电系在三网融合中,除了视频内容主导权,缺少其他有竞争力的优势。因此,最终通过的这个三网融合方案,实在说不上“广电大胜”,而只能说是“力推广电”,让它能够有个跟电信竞争的起点。

三网融合真正的赢家是谁?有两家,一是电信,一是消费者。尽管没有争夺到视频内容播控权,但三网融合将使视频内容制造业极大繁荣,手握建设最为完善的渠道,电信依然可以坐收丰厚利益;可以说,只要三网融合方案通过、不剥夺电信现有权益,电信天然就是赢家。在消费者方面,尽管三网融合的进程远远落后于世界进程,但只要启动这个进程,消费者面对的就是一个有更多竞争主体、更多服务供应的市场,当然也是赢家。

□曹悦平(北京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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