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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整合泼点凉水给三网融合加点油
http://www.cww.net.cn   2010年4月14日 09:23    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作 者:梁光海

    2、外患吗?

    广电电信之争早在1998年就露端倪,当年广电企业曾试图摸索开展一些电信业务,但这一举动受到了利益受损的电信运营商的强烈反响。此后双方的冲突不断升级,有部分地区发生互相破坏对方的网络传输设备的事件,甚至升级为流血冲突。为此,1999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办发〔1999〕82号,史称“82号文件”)。82号文件规定,电信和广电之间河水不犯井水: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也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广电如欲在国内新建干线网必须经信产部批准。不过,看到电信运营商大把的赚钱,有着传输资源的广电部门怎能坐以等毙。而电信运营商,发现视频时代的来临有着巨大的商机。因此,电信和广电站在各自行业利益的基础上决不可能和解与合作。2005年,电信和网通开始在部分省市推出IPTV,涉水广电业务。这一举动当然遭到广电部门的阻击。因为,播放与发布视频内容的权限掌握在广电手中。于是在2005年底、2006年初,泉州、浙江等地的广电部门以82号文件为由相继叫停了电信运营商开展的IPTV业务。2008年初国办发[2008]“1号文件”出台。文件明确“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也就是说,电信运营商的IPTV有了身份证。无奈之下,但广电面对电信的竞争却无可奈何,病急乱投医,出现了“三拍”领导,一拍脑袋,啊呀!因为广电没有一张完整的大网,要融合必先整合,有的说完全是被电信逼出来整合。广电总局提出了NGB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设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示范网,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殊不知NGB在技术上概念上都是支持四级办广电的。真的不用整合,更不要劳民伤财的全国大网。将有限的人财物还是投入到双向改造三网融合中去,发动一个全国性的“百团大战”,真还有与电信竞争的动力和能力,为国为广电为民办点实事办点好事吧!广电真不要折腾了。

    3、这里引用网友的一篇帖子“谈谈我对有线网络发展的一点看法”

    其实从开始,有线网络运营商们就做错了一件事,那就是没有把有线电视的潜力充分挖掘出来。从很久以前工信部和广电部的对掐中,广电其实一直没占到便宜,一直是靠着国家给的一个强硬性的保护政策,才让下面的有线网络运营商苟延残喘或许这话说的太过悲观,太过贬低有线网的身价,可是事实就是这样。其实工信部想吞并广电有线网已经由来已久了,根本的目的不在于拥有有线网,而是卡住广电传输的渠道。工信部主营通信,电视传输无非是创收而已。但对于广电有线网络运营商来说,就是自己吃饭的饭碗。

    记得98年前,两个大部之间还没有太多的矛盾,用各尽其职这个词也许比较合适。然后到了2000年信息部推广的ISDN专网接入,一定程度上开始带起互联网的流行,而广电下面的一些有线网络运营商在当时电视频道数量/用户收视数量均已经趋于饱和的情况下,看到了一个能够增收创收的项目,那就是宽带接入,其实那会儿信息部对低端用户接入也不是很感冒。如果当年的广电部能够不那么较真儿,让各地的有线运营商能够跟当时的通信运营商开展合作利用通信运营商的骨干网,利用自己的分配网,大家赚钱互相分成可能分成少些,但规模会做起来,还是可以当作创收项目来做的,只可惜这么一个很好的机会没有做成。

    到了02年后,也许是信息部看到了互联网的发展势不可挡,家大业大也能投入,xDSL技术的引进,立马打破了当时各地使用LAN方式做接入的譬如长宽之类的网、广电各地有线运营商的网。此时,广电部立马到先进国家考察,于是开始了目前的数字电视推广工作,已此赚钱,维系其发展。各地有线网络运营商为了响应领导的号召砸锅卖铁也要在觉悟上不能落后,结果造成了很多地方采用了强制方式进行推广,但就效果来说,数字电视与模拟电视区别不大,收费高昂,用户反映强烈比比皆是。有线网络运营商觉得负担更重,整转了却仍然看不到盈利,又不挣钱。国家重提三网融合的概念,并开始施加一定的执行力度。广电总局开始有点慌了,论下属能力没有工信部强大,论网络资源可利用的又不多,于是提出了下一代广电网NGB于以对抗电信,又将数推变成了高清交互数推。坏,其实就坏在当年的数推没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总局的好大喜功。

    对于三网融合,总局其实是知道自己没实力成为第四家运营商的,工信部其实在里面起到了煽风填油的工作,总局的数推业绩不明显,那就在整合上捞回一点颜面吧!于是强行行政整合的运动开始了,能者多劳、能者多得,各地有线网络运营商去跨区整合抢地盘吧,总局再耒实现全国一张网,成为第四家网络运营商。最终的结果,可能就是有线网络逐渐退出市场,被电信兼并或吃掉。

    4、“存量不变,增量分成”有保障吗?

    网友谈:市县合并很困难,省市合并更困难,全国合并难上加难。主要原因在利益分配。这就是整合的事实。

    其一:整合后,各县市级都撤掉了前端设备,只有总公司有前端,在节目配置上,总公司说了算。前端设备系统,CAS系统,用户管理系统等都牢牢掌控在省公司。什么存量不变,增量分成,根本上没有按股权利益划分来运作。举个例子,省公司进价400元的盒子,交付给各分公司推广使用,就变成了600元,这个钱谁来付账?当然靠提升的收视费来支付,而且一定要还。既然是一个公司,为什么要加价偿还,利息也好,太高了吧。

    其二:以净资产入股成立的公司(应该是按公司法来严格执行)在运作上带有行政色彩,不按净资产大小来排列构成董事会和监视会成员。有人问我,董事和监视有何区别,我答曰,一个是受爹妈喜爱的儿子,一个是不足以参政的儿媳。

    其三:成立公司后,前后叫一般工作人员没有感觉有改变,至少工资还是如初;分公司的利益也没有被完全保障;体制和身份怎么改变?离退休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例如:像我们那里,在全省最先配合整合,结果政府不高兴了,没作任何措施的情况下就将三十多人的事业编制偷偷给注销了。事情败露了,省网络公司却是一副死活不认账的嘴脸。几十个人的待遇问题总是得不到解决,后耒省公司也不认账,拖了好几年才解决了。下面还有积极性吗?其他地市看到这种情况会怎么想?谁还愿意、谁还敢加入整合的行列?

    这个是有线电视的建设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如果说想靠行政命令,一纸红头文件来统一全国有线电视网络,那么这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在各地网络公司成立之前,就是说各地的网络还都是事业编制的时候,是有这个可能的.网络公司成立,宣布了与政府行为脱离,政府可以强占公司吗?再说,网络公司成立的时候,有的地方都融进了其他资本,甚至还有外资进入,这令网络资产更加复杂。总局要想融合,必须出资收购,简单算算,一户折1000块,全国1.6亿户,就大约需要1600亿的资金,这笔钱哪儿来?广电总局才准备了200亿,行吗?

    5、行政手段的后遗症

    这是广电忽悠、电信忽悠、大家忽悠的结果,国家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这叫既成事实,生米成了熟饭,为了整合而整合。如此大的动作中央国家做过论证、调研吗?四级广电的态度、意见和想法是些什么?不得而知,只知道上面发了通知发了文,从上到下的开会宣布整合,行使着政府行政手段,就这样开始了整合。还有个最重大的理由是控制和监管问题,难道说总局只相信自己,不相信任何人也包括广电系的所有省市县级吗?就不能把省市县级都调动起耒控制和监管吗?说白了这是要权要直接控制权,也就是要钱,直接收钱。有一位知名网友问另一网友,“试问:一个拿你的钱去做生意的人,不还本钱,反倒问你要利息,你认同吗?”美其名曰:发挥大网优势与电信竞争。到底优在何处,势在可方。实为“以权共产”,“以权抢钱”。真要竞争广电不能用自己的弱势(整合)去和强大的电信抗衡,发挥其四级办广电的优势,搞个全面开花,集局部优势、小胜为大胜。现在“大敌”当前还起什么内哄,整的个鸡飞狗跳。整合也是需要银子的,别搞广电系亲者痛的事了。58年行政推动的人民公社不就是如此吗?在类比现在的CMMB,其实那批人干的是企业,他们不是说企业能赚多少钱,能发展多少用户,他们只要说,我CMMB现在是全国一盘棋,全国整合了,那就OK了。有线网络整合也会是这个结果,最后靠行政命令整合完,就算是能交差了,至于说企业有多少竞争力,是不是能达到和实现整合的目的和意义,统统可以不管,只要说全国一张大网了,电信就会自然投降一样,只管眼前不管以后,以后的死活跟我无关。

[1]  [2]  [3]  编 辑:袁娜    联系电话:010-6711000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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