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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为谁而生?
http://www.cww.net.cn   2010年3月9日 09:05    通信世界网    
作 者:周海华

    据媒体报道,近日,工信部电信管理局、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为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和整合,国家将采取包括国家投入资金在内的多种扶持政策,并利用市场手段,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研究提出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方案,作为有线电视网络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主体。

    之前,曾有消息指出,国家将组建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不过该消息一直未得到证实,如今终于明确。该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将负责对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逐步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

    看完这条报道后,笔者的第一反应是,国家为扶持广电发展可谓是不惜在政策、资金上大力倾斜、重点投入,以期形成一个新的垄断国企,如现有100多家中字头企业一样,为中央的财政作贡献。但从字面理解,国家网络公司,第一字就贴上国字号,意义就非同小可,加之网络公司,更是包罗众多。

    由于长期以来电信企业都是完全市场化运作,并形成了统一的市场主体,但广电行业的条块分割严重,归属地方政府属地化管理,各自为政。笔者分析,组建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一方面是国家从资源战略上考虑,一方面是从市场竞争和用户服务角度出发。从目前国家的政策导向看,似乎政府行为主导更为重要。据悉,为了支持三网融合,国家将提供非常优惠的配套措施,包括对三网融合涉及的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及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支持,以及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可见支持力度是多维度、全方位的。

    看来电信业经过重组融合后,又多了一家竞争对手,可能形成了3+1的市场格局。对此,三家运营商必须尽快通过市场行为整合三家资源,谋得自己的运营商角色的优势。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三网融合的总体要求,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

    与此同时,媒体报道指出,电信企业也获得了经营部分广电业务的权利。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笔者认为,这样的政策允许似乎是国家对运营商的安慰。作为运营商主营的是电信业务和服务,在媒体产品的制作、运营等方面是门外汉,很难形成气候与运行多年的广电进行PK。

    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也是老百姓享受融合业务的多年所盼,我们期待国家多从市场角度出发,规范企业化运作,少一点垄断,多一点竞争,也期待国家尽快出台融合的管制政策。唯有如此,市场才能充分竞争,服务才能提升,国民才能安康,国家才能进步。

编 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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