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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进入深水区:三网融合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http://www.cww.net.cn 2010年2月10日 08:38 《中国数字电视》
作 者:包冉
楼上的靴子,终于到了掉下来那一刻。 2010年1月13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决定;当日晚间,《新闻联播》用罕见的长篇时段进行播报;国务院决定中对2015年“完成时间点”的明确设定,以及三个阶段的倒逼式划分,在中国的行政语境中,显露出本届政府的坚定意志;融合方案前后十余稿的反复修改,2009年下半年的突然加速,亦折射出产业环境的快速成熟和需求逼迫…… 一文激起千层浪! 国家利益的抉择 “三网融合,本质上就是一场源自技术的革命,而不是简单的技术演进,”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宏仁告诉记者,“这场革命的重点在视频领域,动因是数字化和网络化带来信息业务的属性趋同,通过改革管理体制与之匹配;这场革命的手段,是承载与内容的管理相分离,即从传统的‘纵向分业’管理,转为‘横向分层’管理,实现更富效率的体制设计。” “事实上,文化体制改革的要点也在于此,二者均与全球发展趋势相吻合,如果中国能够在2015年顺利达到三网融合的既定目标,在国际上也是领先的。” 革命的目的,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国务院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的方案开宗明义——“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对于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重温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家利益的一脉相承更加清晰。那是建国60年来,第一次以“产业视角”阐述文化领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文件总纲中,清晰而清醒地点出了我国文化产业的软肋和潜力—— *四个不适应:“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还不高、活力还不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与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还不相适应,与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形势还不相适应。” *文化产业的特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并对文化产业发展产生诸多影响,但困难和挑战中蕴含着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文化具有反向调节功能,面对经济下滑,文化产业有逆势而上的特点,这为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带来了契机。” *振兴文化产业之目的:要抓住机遇,大力振兴文化产业,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贡献。 “三网融合”是目,文化产业振兴是纲;文化产业是目,推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以增强国际竞争软硬实力就是纲! 纲举,则目张。 正如《中国数字电视》专栏作家罗小布老师所言,“中国要健康发展,必须调整经济结构,走环保型工业之路;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环保型产业,就是国家的战略选择。推动三网融合,意味着国家把‘三大产业’发展任务交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等行政管理部门,需要调配资源就调配资源,需要必要调整就进行调整,核心是完成‘三大产业’发展任务。” (相关阅读:《中国数字电视》专栏作家罗小布《国家利益:“三网融合”十大关键词》) “从国家利益出发,统一认识和观念;正视既有利益格局的阻力,做出妥善的利益协调,这是务实推动‘三网融合’的两个必要条件,”周宏仁认为,“过去十几年的‘三网融合’推动进程,核心就是这两条,此次国务院的最新政策,可以说得出了很好的结果,具有很重要的历史意义。” 比如,“为什么要有试点期?就是要发现推进过程中的具体矛盾,并找到解决办法,然后快速普及,”周宏仁告诉《中国数字电视》,“这与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一样,即想的要大、起步要小、推进要快,在小范围的试点地区取得经验,能够进一步排除障碍。其实各地已经有不少融合经验,通过试点将这些经验加以总结、再上升到政策层面,可以更好的协调各方利益,实现总体目标。” “三网融合”中国简史 1997~1999年,中国“三网融合”开始进入史前期。 1997年时,周宏仁主任在《计算机世界》报撰文,第一次系统地向国内介绍了“迎接电脑、电视与电话合一的新时代”这一国际领先理念,是为国内最早的“三网融合”全面论述。 1998年3月,未经彻底执行的92号文(《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是国家推动“三网融合”的第一次努力。 在92号文中有如下文字表述:“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广播电视传送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职能,交给信息产业部”。 亦在1998年3月,以原国家体改委体改所副所长王小强博士为首的“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电信产业课题组”,提出《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引发了“三网合一”还是“三网融合”的大辩论。 1998年,广电还启动了全国有线电视省级、国家级干线网建设。当时,中国电信尚未拆分,电信业也处在企业化改革的前夜,广电与电信之间并无体制落差。很多“老电信”回顾当年时都发出同样的感慨,“那时在我们的内部研究报告中,都将广电视为最主要、最强悍的竞争对手。” 1999年,在自下而上的业务融合、交叉竞争的骚动中,国务院82号文出台。这是份被后世褒贬不一的关键文件,明确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对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对各类网络资源的综合利用,暂只在上海试点。”82号文,给广电和电信划出一道红线,压抑了欲望、保持了稳定,但也丧失掉历史性的机遇。 不过,对广电来说,82号文亦给出其在信息化中的明确地位——“广播电视及其传输网络,已成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0~2008年,中国“三网融合”跨入漫长的孕育期。 在这8年中,国家做出三次有关“三网融合”的重要论述,电信业和广电业则沿着不同的脉络各自演进,前者完成了两次大重组、搭建起资本格局下的现代企业制度,后者则开始了艰苦的数字电视长征。恰恰在这8年中,去中心、无权威的互联网蓬勃发展起来,其旺盛的生命力和创新燎原之势,即使是充分享用到“互联网红利”的电信业,也越来越恐惧——三网融合表述中,从“计算机网”到“下一代互联网”的称谓转变,即为产业发展的现实折射。 2000年10月,“十五计划”明确提出,“抓紧发展和完善国家高速宽带传输网络,加快用户接入网建设,扩大利用互联网,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这是“三网融合”首次于国家规划中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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