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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iPhone新政:一场未完的“反强拆”风波
http://www.cww.net.cn   2010年12月7日 07:50    中国经济周刊    
作 者:宋雪莲 李妍

“谁想到市场上会出现这么多恶意做法呢?拆包后,联通每一个转网用户两年至少2000多元的消费就没了。”上述人士说。

据悉,对联通iPhone进行“拆包”的人群大致有两类:一是套利者,二是希望购到iPhone4手机,但却又不愿意转网换号码的普通用户。

据联通内部统计数字显示,在联通现有的1100多万3G用户中,有10%左右为iPhone用户。其中,iPhone4总共卖出了40多万部。按照用户流失比例计算,总共约有29万部联通iPhone被“拆包”。按照联通给每部iPhone提供的话费补贴高达5880元计算,联通的损失在17亿元左右。

禁“拆包”是霸王条款?

联通新推出的禁“拆包”规定随即引发市场激辩,质疑声不绝于耳。有消费者表示,“iPhone4购买以后就属于我个人的财产,我自己有权决定怎么使用。”也有人质疑联通意图在国内“垄断”iPhone4。

对此,温宝球表示,iPhone4并没有被联通垄断,“你可以到苹果专卖店购买,也可以到国外购买,或购买水货,对于这些货源,你可以选择任何服务供应商。我们的协议是建立在话费优惠的基础上,联通是有成本投入的,如果你签订了协议,就表示认同这种合作方式,那么,我们有权约束合作方的行为。”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中国联通此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和《合同法》第39条、40条,以及今年11月13日工商总局颁布实施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9条至第11条的规定,经营者涉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对消费者有失公平。”但至于中国联通此举是否违法还需有关部门认定。

消费者与电信运营商签的是格式条约,“如果最初的条约就是无效条约,那消费者就不存在违约。”邱宝昌说。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反馈的信息显示,因联通iPhone4销售新政策刚刚开始实施,他们尚未接到有关投诉,他们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目前对联通此做法尚不便发表评论。

针对有律师提出中国联通新销售政策或将与相关法规发生冲突,温宝球表示,公司已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评估,“我们的业务部门做了功课,应该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机卡绑定”并非联通首创

作为联通用户,正玩着iPhone手机的王先生一脸困惑,他甚至不知道联通这几天引发了如此轩然大波。在王先生看来,买了合约机再转网的确有违道德。

也有网友支持王先生的看法,他们表示,消费者购买联通合约机,实际上享用了联通公司给予的优惠政策,“消费者既然签了协议,就代表他同意联通的捆绑销售,并需承担违约风险。”

有业内人士表示,iPhone套利者的行为提示信用机制的缺乏。“在中国办理一个手机号的成本是非常低的,即使是实名登记的手机卡,也一般不需要提供银行户头证明,只需要填写住址、身份证号等一些基本资料就可以。即使此人撕毁套餐违约,对其的追偿行为以及惩罚也很难发生。”

中国联通也就此表示,“机卡绑定”的政策在国际上早已成为惯例,并非联通首创,而且国内其他运营商在2G时代也曾推行。

在国际上,“机卡绑定”普遍实施。苹果公司网站就详细列出了iPhone在全球各国与运营商绑定的情况。在美国,任何一部合法的iPhone手机在销售时都与电信商AT&T绑定,就算用户为iPhone全额付款,也不得使用其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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