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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iPad过海关 需缴1千元税金才放行
http://www.cww.net.cn   2010年10月19日 16:03    泡泡网    

近来苹果iPad走私严重,深圳罗湖口岸加强了对旅客的检查力度,不少自用iPad的过关人员也被征缴税金。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美国工作的张先生经由香港回内地探亲,尽管向海关人员出示了其iPad内的文档、照片,但最后还是被迫交了1000元的税。该iPad为张先生自用,而且已经使用了一年之久。

据罗湖口岸工作人员介绍,4月份以来,罗湖海关每天至少查获10多台iPad违规入境,涉嫌走私案件多达60余宗。为此,罗湖海关加强了检查力度,自用者也需缴纳1000税金,才能通关。

该工作人员解释称,自用物品就可免税是一种误解。微型电脑属于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按照5000元标的征收20%的税,即1000元。据悉,海关总署8月19日发布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微型计算机iPad被列为20种不能享受免税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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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徐亮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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