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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能否成长为第四运营商?
http://www.cww.net.cn 2010年10月11日 07:34 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陈琛 李正豪
如上所述,从目前竞争与生存环境来看,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似乎有望成为继三大电信运营商之后的第四大运营商。但我想强调的是,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即使有一天成为第四大运营商,对于其自身而言也是危机远大于机遇。 沈拓:广电系统要实现全国一张网需要比较长的时间,这个时间也许会比三、五年更长。在这个过程中,广电不仅要完成全国分散网络的整合工作,还要实现与电信全程全网网络的技术对接。这个过程中,广电面临的主要难题是技术和资金问题。 如前所述,广电全国一张网的目标实现需要较长的时间,这段时间将成为互联网企业、电信企业发展三网融合业务的时间窗口,即使目前仍然面临政策限制。因此,广电实现全国一张网之后,相较互联网企业和电信企业,其发展步伐已经落后,只怕无法具备与电信直接抗衡的实力,正因如此,采取合作共赢的模式更有利于广电的长远发展,也只有在合作共赢的模式下,广电才有可能成为强有力的第四运营商。 触发广电内部竞合? 《通信世界周刊》:在广电内部,无论IPTV、手机电视等播控平台还是内容平台,都存在中央运营平台与强势地方运营平台的竞争,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另外,一些强势内容运营商与一些地方电信运营商合作时,由于当地广电部门无法获得预期的收益,容易引起争端和摩擦,您认为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侯自强: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讨论中双方争夺的焦点不是IPTV的集成播控权而是EPG和计费平台,因为广电拥有集成播控平台已无悬念。最后广电得到了全部,电信得到IPTV的传输业务。具体如何实行双方协商解决。表面上看广电得到胜利,殊不知IPTV传输业务的开放将引发广电内部利益的重新分配,而计费平台没有电信配合是收不到钱的。三网融合试点开展以来的实践表明这不是一条平坦的道路,不仅涉及广电与电信的关系协调和利益分配,更主要的是广电内部的关系协调和利益分配。 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形成几种模式:上海模式、杭州模式、云南模式等。云南模式是央视目前主要推进的模式。考虑到电信发展IPTV用户主要采用与宽带业务捆绑,没有电信合作广电是无法收费的。在与电信的关系上云南模式把IPTV的计费管理交由电信控制,使合作各方弱化了对管理权的争夺,提高了电信发展IPTV的积极性。而计费管理控制权是广电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讨论中费很大力气争来的。上海模式是百视通与上海电信合作多年形成的,自然也不会按试点方案模式由广电重建集成播控和收费平台。 三网融合开放IPTV业务,允许电信使用本地宽带专网传输播放广电提供的IPTV内容,打开了封闭的有线电视播放传输系统,为此广电需建立相应的分类许可证发放政策和体制。而这将影响广电有线电视系统内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矛盾空前激化。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电视台和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之间、中央台和地方台之间以及省台和城市台之间。 广电总局几年前就开始“网台分离”,将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从电视台分离出去进行商业运营。“台”负责内容的集成播控,“网”负责传输分发。三网融合后电信公司的IPTV业务也可以传输分发有线电视内容,这样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将和电信公司处于同等地位负责传输分发。这是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所不甘心的。实际上一些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如华数、天威已经有了一定的内容集成播控能力,甚至还向外提供内容,已经具有了台的能力,继续坚持网台分离将产生不少矛盾。广电总局开始淡化“台”和“网”的差异,将集成播控权授予“播出机构”(此前曾是电视台),重组成立中央网络电视台,随后各地纷纷效法成立网络电视台。最近又出现“网台联动”的概念,意在强调网和台的密切关系,但显然这不是一个清晰的概念,网是指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还是指电视台网站?无论如何网台关系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央和地方关系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广电目前采用的是四级管理体制,各级地方台负责本台内容的集成播控。而三网融合试点方案IPTV是中央和地方两级体制,由此将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尤其是省台和省会城市台的矛盾。
编 辑:徐亮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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