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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吧网诉起点中文网胁迫写手
2009年6月18日 09:24    新闻晨报    评论()    
作 者:周凯

    本市首例以《反垄断法》为诉讼请求依据的垄断纠纷案件,昨天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读吧网状告盛大旗下的起点中文网,声称对方滥用在行业中的支配性地位,胁迫读吧网的网络写手“转会”。

    在此之前,原告、被告已经进行了证据交换。在整个庭审期间,双方在是否胁迫、是否垄断这两大焦点问题上进行激辩。每一个证据的出示和观点的表述,基本上都会遭到对方的质疑和反驳。最后,双方不愿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宣判。焦点一:

    网络写手被胁迫?

    原告读吧网的代理律师称,自2008年5月开始,该网站委托寇彬、李亚鹏创作《星辰变后传》,读者反响良好,点击量日渐高涨。而后,两作者受到被告威胁,停止为原告创作,并应被告要求在其网站上发表致歉信。被告起点中文网的代理律师则对此坚决否认,称两作者停止写作、发表致歉信是其个人行为。

    接着,被告律师突然向法庭出示了一份两作者日前给起点中文网发来的亲笔声明的传真件。声明显示,两作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停止《星辰变后传》的写作是个人行为,与起点中文网无关,李亚鹏还指责读吧网在进行商业炒作,表示自己保留起诉读吧网的权利。

    面对突变,原告律师反戈一击:“这份声明更加证明了两位作者收到了原告的胁迫!在正常情况下,在没有人指示的情况下,谁会写出这么低声下气的声明。这份声明和之前的致歉一样,是受迫行为。”焦点二:

    起点中文网垄断?

    起点中文网是否构成垄断,也成为庭审中双方激辩的焦点。这关系到本案能否适用去年8月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起点中文网在网络文学市场的占有率,充分说明其拥有市场支配权,而且其占有率数据是自己说的。”原告律师表示。

    被告律师则辩称,自己的网站上确实有这么一段话,但是援引自一篇表述不当的媒体报道。总之,起点中文网坚信自己不是行业大哥,绝对没有市场支配权。他还进一步指出,拥有市场支配权的划分标准是模糊的,有的网站靠VIP章节收费,有的免费网站靠广告收入,没法相互比较。单看阅读量的话,起点中文网是遥遥领先,可阅读量是读者对网站认可的一种体现,与支配权无关。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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