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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娟 近日,关于CMMB专利费问题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这自然是由以色列的CMMB芯片企业SIANO(思亚诺)公司前段时间与泰美就专利侵权一事发表的声明引出的。
泰美与SIANO曾先后就CMMB专利侵权一事公开发表声明。CMMB核心专利的持有者泰美在上个月公布了专利授权企业名单,并称将对未授权的企业追究法律责任,而SIANO则对外表示,该公司是CMMB工作组成员,而CMMB的专利应归工作组,因此,并未对任何公司的专利权造成侵犯。
事件经过并不复杂,但从中不难看出,作为一个刚刚兴起的产业,CMMB已经遇到了专利保护的问题,而解决专利权的归属问题是CMMB产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是产业链上各个厂商都不能回避的问题。
此前,SIANO方面认为,CMMB的专利属于整个CMMB工作组,而专利池的构建工作也应当在工作组内完成,工作组中的所有企业使用相关专利不属于侵权行为。
笔者向一些CMMB工作组中的企业了解情况得知,在CMMB产业建立以及发展初期,国家广电总局从全局出发,曾鼓励企业加入CMMB工作组以及后来的CMMB联盟,因此,凡与CMMB相关的企业均加入了工作组,工作组中的企业总数达到200-300家。由于加入工作组时并无门槛限制,因此,这些企业对于CMMB专利的贡献差别是很大的。拥有CMMB物理层标准全部专利的泰美自然是工作组成员,与工作组中的其他企业相比,泰美在技术研发方面投入更大。
随着CMMB产业的发展和壮大,以及广电CMMB网络的发展和业务的运营,众多的芯片、设备厂商、终端厂商已经推出了商用产品,并且取得了收益,与这类企业不同,泰美并无直接收入,就投入和产出来看显然不成比例,而CMMB未来仍需要大量的技术研发支撑,因此,解决CMMB核心专利权保护的问题已经提上日程。
实际上,做CMMB解调芯片的厂商有的早在标准颁布前就跟泰美世纪有授权协议,目前主要的解调芯片厂商基本上都与泰美就专利权问题达成了一致,并且在产品开发的初期即向泰美支付了相关费用,因此,对于CMMB底层专利造成侵权的企业只是少数。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目前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仍处在完善中,但这并不表示在一切制度健全之前企业间的侵权行为就应当被忽略。
正因为CMMB工作组以及产业联盟还没有完成专利池的构建工作,所以,在此阶段专利保护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换句话说,对于一个新兴的产业以及技术来说,专利池的构建工作与专利权的保护工作应当同时进行,这是保障一个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不会因此而影响产业的正常发展。当然,同时我们也要呼吁CMMB联盟加速相关专利权保护的制度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