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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信息公开不能避重就轻
2009年5月5日 13:52    重庆商报    评论()    
作 者:阮占江

    3G技术产品对人体和环境是否有影响?3G资费定价依据是什么?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正式书面答复了北京律师董正伟的公开申请,表示3G通信技术和产品电子辐射,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影响,但对公众关心的3G资费定价,工信部没有明确说明,只称是沿用2G标准。

    应该说,工信部以书面答复的形式及时回应董正伟律师的信息公开申请,是积极依法履行职能的一种表现,值得肯定。但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这种信息公开只怕存在着刻意避重就轻、选择性信息公开与回应的嫌疑。从报道披露的情况来看,在董正伟律师3月份向工信部递交的申请中,不仅有请求公开3G通信技术和产品电子辐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污染影响评价的内容,也有要求公开各运营商3G通话资费定价程序和依据的内容。后者显然更受社会各界密切关注。毕竟资费标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广大用户今后每月每年消费多少钱的切身利益问题。遗憾的是,对于这个相对更为核心更为实质更受人关注的问题,工信部并没有明确说明,只是模糊地声称沿用2G标准。这种说法,确实很难不给人一种避重就轻、选择性回应的感觉。

    在一个健康、正常的现代社会里,政府部门不仅应最大限度地尊重与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应该充分尊重民众的财产权。有关方面在全面推广这种先进业务的同时,显然不能单方面为了自己目标的正确性,而无视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财产权。

    实际上,从3G横空出世以来,有关问题就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尤其是今年2月3日,工信部发布通知要求小灵通3年内清频退网为3G让路。一时间,社会舆论纷纷对此提出了广泛的质疑与声讨。但到目前为止,人们依然没有看到有关方面对此做出明确的回应与答复。

    不难发现,工信部这种进行选择性信息公开与回应的行为,实在很难说是对民众知情权真正的尊重与满足。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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