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李志宇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为了方便沟通,很多用户都为父母购买了手机;但由于父母平时电话不多,手机在第一次充值后每月只扣除基本的月功能费,在临近话费有效期时还有将近一半没有用完。一旦过了有效期,用户为了继续使用该手机卡,被迫不断充值,从而激活原有话费余额,导致话费淤积,带来了不必要的浪费。运营商对于此事的解释是,如果企业明示其产品“有效期”,消费者自愿购买这一产品就意味着同时接受它附带的限制。
在笔者看来,话费余额无论是否存在有效期,一旦购买就属于消费者所有。用户买卡充值后,话费如何使用应该是用户的消费自由,运营商不能强迫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用完话费。现在一些中老年人只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通话需求,并没有过多机会使用电话,对他们而言确实存在着花“冤枉”钱的问题。笔者认为,运营商为通话频率低的用户群体规定话费使用时限是欠考虑的行为,一方面在短期内造成了话费的浪费,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企业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良好形象。
目前,运营商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3G业务宣传,而真正站在用户角度,替消费者着想不应只是运营商的宣传口号。运营商应该细分目标群体,针对各个层次的消费人群,制订出适合其消费水平的话费余额处理方案。对于中老年用户或通话频率低的用户而言,基本上每月用于通信的消费很低,在规定时间内剩余大量话费的情况很普遍。如果运营商能够考虑到这点,就应该针对各个层次的消费人群制订出不同的市场营销方案,而不应该采用大众市场营销方式。这也是电信运营企业体现人性化、社会责任感的重要表现。
同时,运营商应该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利,增加话费余额的处理途径,如在营业网点接受余额退现金,还可以推出面值更低的小额充值卡,用户不需要充100元或50元,充10元、5元便可延长剩余话费的有效期。这些工作也许会增加运营商业务支撑的工作量,但却能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此外,对于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小灵通用户,运营商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在服务终止后将剩余话费返还给消费者,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和运营商之间的关系。
如果能够利用好这一策略,解决好话费余额处理的难题,运营商还可以将此作为宣传点。虽然不规定话费有效期或者小额充值也许会增加后台操作难度,影响短期资金流动。但从长远看,此举无疑会树立运营商用户至上的企业形象,对于中老年用户市场或通信频率低的用户市场也很有吸引力,有利于企业通过占领细分市场获得更多的潜在用户或吸引用户转网。
总之,如果能够不计较一时得失,风物长宜放眼量,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