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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手机实名制应尽早全国实行
2008年8月4日 10:53    新浪科技    评论()    
作 者:市场报肖飞

    “手机老千”近年来在各地大规模出现,且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一些在购买时无需身份登记,使用时无需识别用户的如“神州行”、“大众卡”一类手机号码的广泛使用,让犯罪分子有空子可钻,他们利用这类手机实施诈骗、勒索等犯罪活动,甚至不少骗局借助软件新科技,环环相扣,让人防不胜防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犯罪手段,成了社会公害。

    资料显示,第一代诈骗方式多以普通手机号码发送短信为主,采取“愿者上钩”的形式进行诈骗。而从去年底开始,各地出现了不少诈骗信息、电话,指向明确,均熟悉目标人物的身份、姓名。有专家认为,案情根源可能就是个人信息被大量泄漏,而主要原因之一其实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缺失。由于没有法律依据,侵权者的行为经常无法定性,也无法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由于没有严格实施手机号码的实名登记制度,一些通信运营商的代理商在出售手机号码时,不严格查验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码随意匿名购买的现象十分普遍,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一个隐身作案的电子平台。

    对此,有关人士指出,推行手机实名制能更好防范短信欺诈,手机诈骗等行为。但是,由于目前只有北京一地采取实名制,在全国其他地方并没有实行这一制度,因此,造成了实名制实际意义上的缺失。一位经侦人员说,手机诈骗成本低,收益高,不需要和被骗者面对面。而且诈骗门槛低,只需花费数千元购买SIM卡、手机以及手机改号软件、手机短信群发器等简单设备,犯罪分子就可以进行骗钱;而且卡号随时都能更换,也给犯罪分子带来了便利;再者,北京用户接到骚扰电话后,往往向北京移动举报号码,但是运营商内部要再反映到广东移动查处,手续烦琐。

    业内人士指出,通信服务商必须在新技术或新服务的诞生之时做好技术上的监管和售后服务,对利用通信服务危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以及用户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遭受的利益损失,应有明确的法律制裁和法律保障。只有法律和经济上的双重制裁,才能彻底铲除手机诈骗的违法行为。

编 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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