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大会上,所有与会代表均表达了对残疾人利用信息技术的强烈关注。在使用电信和信息手段推动社会各方面发展的同时,如何把各类通信手段提供给残疾人士,让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到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便捷、高效,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主题。
三项措施加快残疾人信息服务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奚国华表示,我国在利用信息技术扶残助残方面已经做了不少的工作,主要包括:制定了信息产业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和推广信息无障碍理念,大力推进信息无障碍标准制定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信息无障碍产品的研发、应用、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同时,他还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助残意识,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推进信息无障碍。最大限度地为残疾人参与信息社会生产提供便利,这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信息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信息通信行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残疾人在信息利用方面具有与正常人同等的权利。
第二,要加快推进残疾人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开展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信息技术和产品,这是信息通信的关键因素。电信企业、信息服务企业和通信设备制造企业,要关注残疾人的需求,以应用为导向,加快对助残通信技术需求的研究,努力开发、推广、设计适合残疾人使用的技术和产品。
第三,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作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政策指导、行业规划、技术标准等方面积极给予指导和支持,继续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开发有特色的产品和服务,优先支持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建设方面的技术创新,推动助残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让信息通信技术惠及更多的残疾人朋友。
信息无障碍推广仍需努力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孙先德表示,在看到对于残疾人的信息服务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在信息领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信息无障碍技术有待发展,社会公众的信息无障碍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信息交流障碍仍然存在。
孙先德介绍,我国的残疾人、老年人以及特殊人群对于信息无障碍的希望,与信息和谐社会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我们应该高度支持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产业促进的意见,积极进行信息无障碍的交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的无障碍服务,网络通信和产品也要方便残疾人。今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案,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强化了信息无障碍的内容,促进了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创造条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得信息提供便利,鼓励研制、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信息技术和产品。政府部门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信息交流服务。今年,我国将举办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这为信息交流和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让残疾人得到信息通信技术的普遍服务
在大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司长赵永红宣读了国际电信联盟秘书长哈玛德·图埃的致辞。哈玛德·图埃在致辞中表示,“信息社会世界峰会”敦促成员国在制定其信息通信战略时,要满足残疾人以及其他边缘和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峰会进一步发出号召,鼓励按照“通用设计原则”设计和提供ICT设备和服务,推动在研发中采用辅助技术,在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民当中普及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
国际电联号召所有利益相关方提高对采用政策和战略必要性的认识,通过确保设备和服务的可接入性,利用上述政策和战略满足残疾人的ICT需求。这不仅保障了信息社会的包容性,也使成员国得以履行200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第9条所规定的义务。
今年国际电联工作的中心是满足残疾人的ICT需求,其目标是以信息和知识提高每位公民的能力,畅通与最偏远和最弱势群体的通信线路,建设一个具有包容性的信息社会,迎接一个更美好、更和平和更富成果的世界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