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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监管是下一步
2008年3月11日 18:16    新浪科技    评论()    
作 者: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晓艳

    “设想已经成形,基本内容是将信息产业部与国防科工委、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以及其他相关部委和司局一起组建主管工业与信息化的新部门。”3月9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议案小组成员之一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记者。

    与此前传得沸沸扬扬的“信息产业部与国家广电总局合并”方案大相径庭的是,国防科工委可能成为调整主角之一。“这个调整方案主要出发点是基于军工产业民营化,加快军工产业的市场化程度。”竹立家表示。

    “上面的调整方案思路主要是从制造业角度考虑的,和以往信息产业的信息传输和信息服务角度相差很大,从信息管理的角度来说意义体现得不明显,但基于信息和内容的整合和调整应该是在此次调整完后下一步要做的事情。”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相关专家表示。

    立法权与执行权分离

    竹立家告诉记者,实行大部委体制改革最终目的是要实行国家行政制度的立法权和执行权分离,建立公共行政服务机制,即老百姓要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建立“公共服务性政府”。

    此次大部委改革已经是从1982年开始的第六次机构改革了,前五次的改革都还是从机构与编制的精简方面出发,而政府的全能角色并没有根本改变,而此次调整的根本是要放在“公共事务治理”上。

    以大部制典范的美国为例,立法权在议会,议会选举出总统内阁,各部委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他们可以根据行业情况制定相应行业法规,即有行业政策立法权,在美国只有4个管理经济职能的部门,分别是农业部、商务部、运输部和能源部。

    然后在行业政策的执行和监管层面则由大量的独立机构和辅助组织来完成,部委不多,但美国采用大量独立机构辅佐,以满足管理的需要。据初步了解美国共有60多个独立机构,像中央情报局、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以及闻名遐迩的联邦储备委员会等等,这些独立机构大多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特殊需要而定,这些独立机构中有部分相当于全国性的行业管理委员会,其编制性质接近于中国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比如各级商会,既有服务职能又有协调能力。

    竹立家表示,而中国目前的现状是各部委数量繁多,且是各行业政策的主要立法机构,立法、监督和执行权都在同一个部委体系,使得目前部委权力过大,管得过多,此次大部制调整的思路就是要将立法权和执行权分离,合并成大的部委后,各部委只享有立法权,而下面的执行和监督权利则放到全国人大去形成,或者在全国人大基础上成立预算委员会和拨款委员会,或者在人大基础上再产生独立机构辅助进行管理职能。

    “此次大部制改革,国防科工委和信息产业部的整合只是国家整个大部制改革的一部分,而从现在的调整思路来看,也是将工业信息化调整作为了第一步的重点,先将这一步做完后,再进行下一步的信息化监管。”电信专家陈金桥对记者表示。

编 辑:周桂军
关键字搜索:大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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