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北京商报 毛涛涛
从本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信产部、税务总局和广电总局6大部委联手推进我国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上述6大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鼓励广电和电信两大行业相互融合渗透,更明确了双方可进入的领地,其中就包括IPTV、手机电视和数字电视。
按照《政策》的发展目标,今年我国将通过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向世界播出北京奥运会节目;2010年,东部和中部地区县级以上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2015年,基本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此外,2010年我国数字电视机及相关产品年销售额将达2500亿元,出口额将达100亿美元;2015年,相关部门将力争使我国数字电视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位居世界前列,成为全球最大的数字电视整机和关键件开发及生产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并没有明确提出可以渗透内容方面。因此,如果电信想进入电视传输仍然有内容的瓶颈。与此同时,地方的广电部门要开展电信业务,则有可能会受到地方电信某种程度的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