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王雷 戴妮
图4、MIMO技术世界专利排名前十位情况
我国的中兴和华为公司申请数量在50件左右,距离前十大机构差距并不太大,其余有70多家企业、大学、个人申请了相关专利。
在MIMO相关技术的中国专利申请,国外来华申请数量多于国内申请,但近年国内申请增长很快,从2006年开始年申请量已经国外来华申请基本持平。
(3)中国是MIMO专利技术的第四大原创国

图5、MIMO技术各国专利分布情况
由中国目前是第四大MIMO专利技术原创国,中国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占世界总量的大约6%,仅次于美国、日本、韩国。在以中国优先权提起的专利申请中有大约20%为外国申请人申请,这表明国外大型跨国公司以中国作为研发基地产出了很多技术,特别是日本和韩国企业如松下、三星、NEC、日本电信电话公司。
2、OFDM技术专利态势
(1)OFDM专利目前增长迅速
涉及OFDM技术的专利通过检索,截至2008年9月初共有8100余件基本专利(DWPIBasicpatent),专利权是一项地域性的权利,要在不同国家获得专利保护就依靠优先权到不同国家地区分别进行申请,这样基本专利就会在不同国家形成同族专利(Family Patent),本次检索结果8000余件基础专利产生同族专利约21000余件。

图6、OFDM技术专利世界范围逐年变化情况
从发展趋势看,OFDM的专利数量从2000年后增速加快,图中显示2007年和2008年的专利数量有所下载,是因为专利申请的公开延迟导致,根据趋势近年仍将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

图7、参与研发OFDM技术的专利发明人数量变化情况
图2中蓝色代表已经在OFDM技术上有所申请的发明人所申请的专利,红色代表新人。从图中看到参与到OFDM研发人员人数不断增加,目前仍然是研发的热门领域。
(2)OFDM专利未被完全垄断

图8、OFDM世界专利拥有者结构情况
从专利拥有者结构图看到,OFDM技术并没有完全为大型跨国机构所垄断,拥有100件以上专利机构的专利总量占到全部的40%,在这个量级我国有华为公司和中兴公司这样的大型企业,拥有件数在20-100的机构专利量占到总量的20%,在这个量级我国有一批大学和企业如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以及北京创意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贝豪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等。6-20件这个量级占到总量的约16%,其中我国有西安交通大学、大唐等机构。
3、软件无线电
软件无线电是利用数字信号处理软件实现无线功能的技术,能在同一硬件平台上利用软件处理基带信号,通过加载不同的软件,可实现不同的业务性能。
对于软件一般不通过专利给予保护,我国对于涉及软件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专利审查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专利法实施细致第二条第一款进行审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对相关内容作出了专门解释,要求执行计算机程序是解决技术问题,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取得了技术效果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申请才能获得授权。
基于此种原因,关于软件无线电的专利申请数量从国际总体和中国国内数量都较少。国际总体仅有300余篇,相关中国专利申请50余件。
国内在TD-SCDMA系统已经使用了软件无线电技术,TD系统的TDD模式和低码片速率特点适合软件无线电应用。国内在软件无线电应用具有一定的经验和实用技术。
三、结论总结
1、专利对于4G具有重要意义,专利对于通讯产业只会越来越重要,这就要求通讯产业界丰富专利知识,采用专利实证性分析的科学方法应对挑战。
2、4G尚未浮出水面,相关技术已经蓬勃发展,充分证明产业发展专利先行。
3、4G的底层技术,MIMO、OFDM专利目前增长非常迅速,垄断性还不是特别强,正是创新发展专利充满机会的阶段。现在是我国企业和科研机构大力自主创新,发展4G通讯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机遇期。
4、软件无线电技术因为专利权保护的客体和专利技术方案的要求,专利数量数量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