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新闻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中国市场推出虚拟运营商尚待时日
2008年11月17日 08:58    通信世界周刊    评论()    
作 者:邓中元

    不久前,台湾媒体报道,家乐福集团要与台湾的中华电信结盟进军台湾移动通信市场,即采用MVNO(虚拟移动电话服务)技术伙伴的合作模式,提供移动通信服务。而早在欧洲,家乐福就与许多当地的电信运营商合作推出移动服务。

    MVNO就是所谓的“虚拟移动电话服务”,也就是运营商无需自建基站与网路,直接与当地的运营商合作,承租宽带资源,并通过自有品牌向消费者销售电信服务。

    笔者认为,虚拟运营商的出现需要3个基本条件,首先虚拟运营商向通信市场的进入,需要国家管制机构的政策许可,这与运营商要拥有运营牌照才能够建网提供服务一样,在政策环境不具备的情况下,虚拟运营商是无法存在的;第二,虚拟运营商的出现,需要基础运营商开放其网络为其提供核心和接入网络的租用服务,这个开放可以是基础运营商自主,也可以是在政府管制政策推动下,基础运营商被动地开放网络;第三,虚拟运营商的出现,也需要通信市场能够体现出对于虚拟运营商的机会,能够为其带来一定的价值回馈,如此才能够吸引虚拟运营商支付一定的网络租用成本和业务服务开发成本,进入移动通信市场面向用户提供服务。

    笔者认为,虚拟运营商对于产业的意义也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对于政府而言,虚拟运营商是在通信市场进入稳定的市场状态下,在基础的市场管制政策已经基本实施的基础上,国家管制机构保持或增强市场竞争力度,促进运营商竞争力提升和本国通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其次,对于基础运营商而言,网络建设投入大量的资金以后,如果不能够迅速发展用户,将网络充分利用的话,很容易出现网络闲置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虚拟运营商的出现可以帮助基础运营商通过对外租用的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降低浪费现象。

    第三,从全球市场的发展来看,多数运营商的主体媒体公司、Cable提供商、零售公司、固网运营商、国外运营商等自身具备一定的资源,但缺乏在某一地区的网络覆盖能力,其进入虚运营商市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将虚拟运营所能够提供的通信服务与其现有的服务相结合,形成全新的综合竞争力,这对于虚拟运营商自身的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

    相对来看,虚拟运营商需要在一个竞争稳定的市场中推出,且需要国家管制机构在政策方面有一系列的明确措施才能够实现。

    从国内市场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首先运营商重组刚刚结束,三大运营商都面临着3G网络的建设和新的全业务市场竞争,目前国内市场仍然处于一个不稳定的状态下;其次,三大运营商在3G网络建设上将会有非常大的资金投入,全业务运营初期国家管制机构仍然会主要保持三大运营商的主导地位,以保证3G建设投资的快速回收;再次,3G市场发展初期很难出现运营商网络资源闲置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因而国家通过虚拟运营商来充分利用过量网络资源的政策实施可能性也较低。最后,从国家对通信市场的管制政策趋势来看,在通信服务涉及到国家安全的情况下,对于虚拟运营商的引入国家会非常谨慎,短时间内国家管制机构也很难考虑对虚拟运营商政策的推出。

    而如果国内要引入虚拟运营商,至少要满足2个基本条件,第一是基础运营商的网络资源过剩,出现资源浪费的情况,政府为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而开始允许虚拟运营商进入市场;其次是基础运营商的竞争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格局,在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刺激措施的情况下,国家管制机构也会考虑引入虚拟运营商来增强市场的竞争。而从目前看,短时间内虚拟运营商不会在中国市场出现。

编 辑:徐亮
关键字搜索:虚拟运营商  移动通信  
[ 本站暂时关闭评论 ]
 
  推 荐 新 闻
  技 术 动 态
  通 信 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