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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出台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方案
2008年10月6日 15:50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桑菊

    通信世界网(CWW)9月6日消息 据消息人士透露,国庆节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已经就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达成一致,并于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

    该通知指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节约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保护自然环境和景观,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针对当前电信重组和即将启动的新一轮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工信部、国资委决定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工信部表示,要将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电信行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点。各级基础电信企业、电信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动员一切可使用资源,全力推进相关工作。按照“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合理负担,有利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全行业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

    通知还指出,将会成立以工信部、国资委领导以及各基础电信企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集团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相关司局和基础电信企业集团相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国性的有关政策和指导标准,协调有关具体事项。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组织成立省级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可要求电信企业省公司参加,也可邀请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专家参加。省协调机构负责提出省内共建共享有关要求,协调和决定省内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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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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