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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中学规定男女生交谈禁用手机
2007年8月31日 09:51    北京晨报    评论()    阅读:

    8月31日报道“男女同学,包括班干部,商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须在教室、走廊等灯光明亮的地方进行。当教室、走廊等交谈地点无其他人在场时,不能进行一对一交谈。违者视为非正常交往,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

    这是广西宜州市一中新校规上的部分内容。开学在即,消息通过网络公布后,立刻引发了广泛争议。笑骂者有之,赞同者有之。而围绕这一校规所折射出的教育理念,更令人深思。

 

    “非正常”交往可导致退学

    宜州市一中是一所全封闭式管理的高中,现有2700多名学生,教学质量在当地名列前茅。

    记者看到,此次出台的《男女同学交往若干规定》,包括“男女同学不能在校园内结对散步、谈心”“不能在学校餐厅或其他地方结对就餐,更不能在就餐地交头接耳”等内容。

    新校规规定,学生如果违反规定,第一次先写检讨和保证书,由班主任、年级组或政教处对男女双方进行正面教育,并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重犯者请家长到学校,与校方共同教育,然后由家长带回去反省3至7天,待学生认识提高后,向学校申请,校方同意后,可给其最后一次机会,回校学习,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再次违反则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校方说是为了防止早恋

    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校规?宜州市一中校长黄立平告诉记者,新校规于上学期末开始尝试实施,主要是为了防止学生早恋。“这几年,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学生早熟、早恋现象增多。像我们学校,虽然没有统计,但早恋比例不低。上学期甚至发现部分男女学生晚自习下课后,在校园里拥抱、接吻,一些学生在食堂里互相喂饭。家长们不断来学校反映,说我们管理不到位。”

    据了解,新校规是由学校政教处制定的。政教处主任蔡理宁告诉记者,新校规并非他们首创,其他一些学校也有类似规定,有的甚至比他们还严格。“我们之所以成为议论焦点,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学生很活跃,经常上网发帖。”蔡理宁强调:“本次出台校规正是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而且,我们只是针对不正常的男女生交往,并没有限制学生的正常交往。”

    多数人反对唯有家长支持

    对于宜州市一中的新校规,众说纷纭。学生、教育界人士、社会学专家以及法律学者大多表示反对,只有学生家长普遍表示支持。

    对于这一新校规,学生反响最为强烈。记者日前在南宁、柳州、宜州三地各随机采访了10名学生,一半以上的学生认为宜州市一中的做法让他们难以接受,感觉很荒唐。

    一些老师在采访中也表示反对。柳州市26中校长助理黄英武说,通过校规限制男女同学交往来防止早恋,是一种僵化的教学理念,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现在这个年代,中学生大多早熟,学校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地引导学生。”

    法律界人士更是认为此校规制定不合理。广西王莹文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莫远海说:“学校有权制定校规,但必须把握好度。限制学生正常交往,实际上侵犯了学生言论自由等合法权益;如果因为早恋而勒令学生退学,那更是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编 辑:颜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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