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CWW
通信世界网8月15日消息,北京市工商局昨日发布公告,手机待机时间须交代数据源。且提示称,广告发布中的超长待机时间,都是实验数据。
8月14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关于手机广告中‘待机时间’的审查提示”,指出一些手机广告对于超长待机的宣传,存在未明示数据来源等问题,此类广告今后须明示数据的来源。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有关单位在发布此类广告时要认真审查广告的证明文件,如果“待机时间”是实验数据,须在广告中明确表明数据的来源,明示该数据是在实验室条件下的测试结果。
有消息称,近日,一些手机广告中的超长待机时间宣传,如待机“58”天、“26”天等。北京市工商局对这些广告进行调查核实后发现,这些待机时间的数据,都是在特定实验室环境下的检测结果,但实际使用中的客观原因不同,所能达到的待机时间与实验结果存在一定的偏差,但在广告中,并未对这些情况做出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