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 >> 正文
中国电子联姻飞利浦获其 手机商标授权
2007年8月10日 00:55    通信世界网    评论()    阅读:
作 者:CWW

    通信世界网8月10日消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香港上市公司发出公告,已经与飞利浦达成协议,其旗下深圳桑菲手机获得飞利浦商标品牌授权,可生产、销售“飞利浦牌”手机。飞利浦同意授予中国电子旗下的深圳桑菲公司生产的手机可使用飞利浦的若干商标,桑菲也与飞利浦签订知识产权协议,飞利浦向桑菲转让飞利浦品牌手机的生产、销售等涉及的专利、软件等知识产权。该商标及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到2012年3月31日停止。

    今年2月12日飞利浦宣布,已与中国电子签署了最后协议,将公司余下的手机业务转让给中国电子。 飞利浦将其手机业务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英文简称CEC)一事,飞利浦中国公司对此次业务重组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明确表示,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其手机业务不能做到规模效应,因而做出战略调整;二是3G时代即将到来,要保住市场份额需要更大投入,但飞利浦的消费电子领域的重点是其它产品。

 

    中国电子集团与飞利浦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显示,桑菲每年付的商标许可费按年递减,当带有飞利浦商标的手机销售得越多,每部手机的商标许可费就越少。2007年8月3日至2008年3月交商标许可费300万欧元,2008年3月31日至2009年3月31日交商标许可费700万欧元,剩下的几年则没有最低商标许可费。在知识产权方面,桑菲象征性地向飞利浦交1美元。

编 辑:董玉楠
关键字搜索:中国电子  飞利浦  手机  
  [ 发 表 评 论 ]     用户昵称:   会员注册
 
 
  推 荐 新 闻
  技 术 动 态
  通 信 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