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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星空”涉黄:SP不能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2007年7月16日 14:00    中国江苏    评论()    阅读:
作 者:法制晚报 李明思  

    7月9日,处于艰难转型期的中国电信集团第三次面对湖南互联星空“涉黄”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整改工作作出通报,就在几天前,湖南电信互联星空经历了运营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被责令停职检查,分别被记大过和记过,负责内容审核的直接责任人被给予记大过处分的处罚,并终止了与此次事件直接相关SP(SP指移动互联网服务内容应用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负责根据用户的要求开发和提供适合手机用户使用的服务)——湖南和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关闭其接入服务,并将其列入有严重违规行为的SP名单,通报全集团今后不得与其合作。

    利益博弈

 

    3G时代来临,实际上运营商与SP之间的博弈早在2005年就已经剑拔弩张,运营商当然希望将自己的触角深入SP的阵营,大小通吃增值业务市场,例如中国移动统一“移动梦网”,中国联通统一“联通在信”。

    从运营商的视角来看,运营商期望将所有的SP纳入自己的平台,而SP只能依靠运营商这个仅有渠道来销售自己的商品,并且受制于运营商,这让不少的SP企业大喊“吃不消”。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几大电讯巨头理所当然的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国内外一些企业经营,以收取租金。

    熟知SP发展之路的通信分析师王宪清向《法制日报》记者算了一笔账,经营商增值业务的“租赁分包”所得,一个月就可以有五六百万元的收益,双方都能尝到甜头,2006年,由信息产业部发起,运营商展开对SP的二次确认,过滤掉了一批违规、无竞争实力的SP,当然,此举措是运营商为了扩大自己的产业链范围。湖南和讯科技有限公司就在2006年7月与中国电信开始了合作。

    目前,网站盈利的途径基本上包括广告、会员注册费等方式,而互联星空网站就是采取广告和会员注册两种方式盈利。按照信息产业部的规定,运营商与SP的合作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在开展互联星空业务以来,对SP的网络接入、内容审核、代收费管理、经营考核等各方面进行管理。“互联星空”网页下面曾有一段“免责声明”:本栏目频道等内容由SP提供,中国电信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欢迎大家对侵犯版权等不合法和不健康的内容进行监督和举报。

    王宪清认为这个“免责声明”的提出,等于将责任转嫁给了SP,湖南这家SP企业被永久开除出了中国电信的队伍,结果肯定是“阵亡”,背后,中国电信和影片提供方二者互为利益共同体,都有相关责任,电信部门对SP有审查义务,这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湖南省扫黄打非办副主任周巴沙也对记者表示,中国电信对“免责”的理由说法牵强,不论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该考虑到社会影响。

    不过,中国电信在给记者的书面回复中,强调并无推卸责任,也确有部分基层企业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制度建设、轻检查落实,重业务开发、轻内容把关,重业务培训、轻思想教育的倾向,但这将为下一步认真整改网站管理,特别是在与SP合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教训。

    周巴沙强调,单纯依靠运营商来对SP进行监管是不明智的,双方的利益既有冲突又有重合,运营商并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利用垄断优势来操作不正当的服务,国家相关部门加大对运营商的监管力度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同样,相关的惩处措施也要到位。

[1]  [2]  编 辑:董玉楠
关键字搜索:互联星空  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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