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财经》 赵剑飞 王欢 张翃
朗讯职员知道公司为那些与商业业务基本毫不相干的中国“官员”提供了有名无实的工厂参观之行,并且这些对于“工厂参观”的错误描述,用于帮助这些中国客户获得签证,或顺利通过美国的移民管制。例如,有一次,一名朗讯职员在给一位中国“官员”的电邮中写道:对中国“官员”的邀请函,如果在行程中包含了工厂检验的安排,可以被用于“向美国移民及归化局(INS)证实(该客户)到达旧金山……然而,我们也有所担忧,因为整个行程显示这次旅程只是为了观光,而非商业目的。如果INS工作人员检查他们的机票和参观计划,我们觉得他们可能会有麻烦。”尽管存在这些风险,朗讯仍然在明知这些客户只会进行观光、娱乐和休闲活动的情况下,赞助这些客户以出差的名义在美国旅行。
大约在2001年6月,朗讯为一家中国国有投资公司(“3号客户”)六名员工组成的参观团,支付了到尼亚加拉瀑布、拉斯维加斯、大峡谷等地的观光费用,并称此为“参观工厂”。这些中国“官员”对观光地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而朗讯则尽力满足。这些参观者在朗讯的内部文件中被描述为“决策者”或“能影响决策者”,其中包括“3号客户”两个部门的副主管。一封讨论该旅程的电子邮件写道:“请特殊关照(原文如此)这个来自‘3号客户’的请求……‘3号客户’已经在计划二期(西南区)的骨干网扩建,我们面临着来自两家电信公司竞争对手的竞争。”另一封朗讯内部电邮写道:“安排‘3号客户’会见美国的运营商并不容易。但我们需要这么做……我们正与一家电信公司竞争对手争夺两千万的扩建工程。”此后,朗讯成功地获得了“3号客户”骨干光网络二期的合同,价值2300万美元。这些中国“官员”花两周时间内参观了纽约、华盛顿、尼亚加拉瀑布、拉斯维加斯和大峡谷,其中大约有一半的时间都用于休闲活动。
朗讯为“3号客户”花费了46854美元,并不当地记录为“住宿”费用。依照朗讯的内部文件,这笔费用是被用于“朗讯公司员工或代表朗讯公司员工由于公司业务而产生的住宿费用”。在这个例子中,是朗讯的客户而非朗讯的员工,产生了观光、娱乐、休闲和商务旅行的费用,而朗讯不当记录的这笔费用,大大超出了住宿的花销。
“培训”访问
朗讯也为其客户提供了售后的“培训”参观,设计该种参观的目的是进行与朗讯产品有关的培训,但经常也包括大量的观光、娱乐和休闲活动。一次典型的培训参观通常涉及中国政府所有或控股的公司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对美国的访问,并接受朗讯在其设施场所进行的培训。但事实上,相对于用于合法培训的时间和金钱,却有更大部分被用于观光、娱乐和休闲活动,以及每日津贴。朗讯也为其客户支付其从培训场所到其他非培训地点的交通、膳食和住宿费用。
至少有一次,朗讯接待了一家中国国有控股电信公司的子公司(“5号客户”)的六名工程师组成的代表团,并为其支付2002年5月在美国为时21天的培训访问。该代表团完全由来自“5号客户”的工程师组成,其中有一人负责“5号客户”的计划发展部门。这些参观者在朗讯的客户访问申请表上被记录为“影响决策者”。朗讯在其内部文件中称,有一个从“5号客户”那里获得价值600万美元的潜在商业机会。
“5号客户”代表团的访问行程包括在奥兰多、佛罗里达五天的培训,在旧金山、洛杉矶、圣地亚哥、拉斯维加斯、大峡谷、纽约、华盛顿和夏威夷的观光、娱乐和消遣,共支出4.682808万美元。朗讯将这笔开支计入了“其他服务”项。
背景
1997年,朗讯从中国政府获得了一份合同,为中国提供高速光纤传输系统。1998年,朗讯与当时的中国邮电部签署了一份合作备忘录。2000年,朗讯在中国青岛建成其在美国以外最大的制造中心,并在北京开设贝尔实验室研究中心。2001年到2003年间,朗讯与其中国客户签署了数单每单价值数亿美元的合同。到2003年,朗讯在中国的销售额占到其总额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