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新苗
通信世界网12月17日消息,近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发布通告,将在2008年1月4日起,启动2007年度北京地区增值电信业务年检活动。年检至2008年3月31日止。
该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自2008年1月4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止,对已取得北京地区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年检,对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单位的北京分支机构进行年度检查。
凡在2007年9月30日前获得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持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备案的单位均应参加本次年检或年度检查。
凡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的,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将视为自动放弃并将按有关规定对所发许可证和备案确认书进行注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