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新闻 >> 滚动新闻 >> 正文
运营商笑对物权法 称不再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
2007年11月8日 14:37    搜狐IT    评论()    
作 者:通信信息报 余赪

    现下,对很多城市的小区业主来说,该选用电信、网通、铁通哪家宽带仿佛并不是什么问题。因为入住前,小区就已经配置好了。但也有人表示了不同意见,日前媒体爆光的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宽带频繁断网事件再次引起媒体对宽带驻地网建设问题的思考,也由此对小区宽带“最后一公里”垄断问题如何解决展开了讨论。

    小区宽带唯一性谁之过

    “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搞垄断这一套!”家住福州某小区的余先生对此相当不满,认为自己的消费权利受到了侵犯,“想用什么宽带还不能自己做主,这叫什么事!就凭这一点,以后如果再买房,绝不买这家开发商的楼盘了。”

    和余先生一样有此烦恼的还有很多小区的业主。“预售合同上并没有限定我们只能选择哪一家具体的网络运营商啊。”有的业主认为,“开发商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选择一家网络运营商签订协议,剥夺了业主本应有的选择网络运营商的权利。”

    可面对这“最后一公里”的老问题,开发商、运营商纷纷吐苦水。

    开发商表示,指定唯一的运营商是为了保证业主一入住就能使用网络。“如果等房子建好了再让业主自由选择网络,必然会众口难调,到时几家运营商各拉各的线,小区岂不是天天都成了工地,而且也造成了重复建网的浪费。”

    一位电信运营商资深人士则表示,有些开发商本身就参股或控制着一些二级的接入运营商,这使他们使用自己的宽带接入成为必然。由于手握垄断性的资源,近几年开发商为了攫取利润可谓花样百出,有的不建通信基础设施,要求运营商自行建设;有的自建通信基础设施,然后高价倒卖给运营商的,运营商在谈判中根本没有话语权。

    开发商垄断小区配套服务

    宽带网络、固定电话线路以及一切存在外部竞争的接入性日常生活设施,哪些能接入社区,哪些不能,全在开发商的控制之中。为了能进入小区,很多运营商都与开发商之间签订垄断性协议,实行利润分成。

    通信行业经常使用“最后一公里”来指代从通信服务提供商的机房交换机到用户计算机等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开发商与运营商之间的这种行为,显然正是“最后一公里垄断”。

    有物业管理公司人士透露,目前很多物管公司都是发展商旗下的子公司,而宽带费用往往是物业管理公司利润中很大的一块肥肉。以前宽带线路都是要由发展商铺设的,但是现在宽带运营商之间的竞争越发激烈,房地产发展商又处于强势,因此很多运营商都会主动铺设宽带线路。为了能进入小区,很多运营商与开发商之间实现了利润分成,部分运营商往往能给与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更高的分成,物业公司自然乐意跟他们合作。

    为此电信运营商感到很委屈,“其实垄断并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局。这样搞下去,我们实际是被开发商牵着鼻子在走,业主就更没有话语权了。”

    “最后一公里垄断”亟待破除

    目前,宽带运营商已呈现电信、网通和铁通三强鼎立,表面上用户选择的余地大大加强了,但事实上的垄断依然存在,只是垄断的主体从电信运营商转移到开发商身上。北京邮电大学舒华英教授认为,小区开发商已经成为新的宽带服务垄断者,小区在建网时一般只选择一家电信服务商,开发商拥有绝对的选择权,业主在这方面只能是“有心无力”。也有专家提出建议称,未建或在建小区,通信管线的容量应达到满足两家以上电信基础运营商接入的水平。这会造成通信线缆的重复建设,但也是引入市场竞争所必需的代价之一。

    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业主的自由选择权。在《反垄断法》草案中,这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是明显的垄断行为无疑。

    广州国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力认为,业主有权参与选择网络运营商,开发商不能单方面决定,“即使开发商与电信运营商之间签订了进入协议,但开发商将楼盘出售后,房屋的附属通信设施已经归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与运营商之间的协议并不能理所当然地转给小区业主。”

    必须明确的是,小区的所有产权属于全体业主,而不属于开发商,更不属于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应该放弃互相扯皮的“太极”套路,尽快联起手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开发商“最后一公里垄断”亟待破除。

编 辑:徐亮
关键字搜索:运营商  垄断  
  [ 发 表 评 论 ]     用户昵称:   会员注册
 
 
  推 荐 新 闻
  技 术 动 态
  通 信 圈